上海清算所网站相关公告截图 |
淄博宏达3月8日在上海清算所网站发布公告称,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年息8%的“15宏达CP001”,应于2016年3月8日兑付共计近4.32亿元本息,但公司未能按照约定筹措足额偿债资金。
公告如下:
关于“15宏达CP001”未足额划付付息兑付资金的通知(清算所发〔2016〕28号)
日期:2016-03-08
“15宏达CP001”各投资人:
2016年3月8日是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代码:041564012,简称:15宏达CP001)的付息兑付日。截至今日日终,我公司仍未足额收到淄博宏达矿业有限公司支付的付息兑付资金,暂无法代理发行人进行本期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特此通知。
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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