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的发展,民众对生活质量的追求越来越高,收入水平、社会福利与保障、工作情况等都成为影响民众“幸福感”的重要因素。广州社情民意研究中心最新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我国57%的城镇居民满意“个人生活质量”。
调查显示,对“个人工作(学习)”,感到“满意”和“比较满意”的受访者比例合计为42%。对“个人收入水平”,民众满意度则为36%。
值得一提的是,随着政府对社会保障的投入不断加大,民众对“社会福利与保障”总体满意度达到44%,较2014年上升了4个百分点。
而对生活需求层次更高的“个人诉求表达机会”和“个人发展机会”,民众满意度分别为32%和30%。与2014年相比,两个事项感受均变化不大。
调查显示,低收入者对“个人生活质量”的感受明显转差,满意度为26%,不仅远远低于总体调查水平,也低于2014年该事项的满意度。对“社会福利与保障”和“个人工作(学习)”,低收入者的满意度均为18%。
另外,散工、临时工、钟点工及失业等非稳定就业者对“个人生活质量”的满意感受也明显下降,满意度比2014年降了15个百分点至32%。具体来看,对“个人收入水平”和“社会福利与保障”,非稳定就业者的满意度分别为17%和25%,“个人发展机会”的满意度也仅为16%。
作者:冯芸清来源一财网)
我来说两句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