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8日讯 质检总局召开《质量促进法》立法研究启动会,副局长、党组副书记梅克保,副局长陈钢出席会议并讲话。梅克保指出,研究制定《质量促进法》,是加快推动质量强国建设的需要,是完善中国特色质量法律体系的需要,是吸收借鉴国外质量立法经验的需要。
中国经济网记者获悉,梅克保深刻解读了《质量促进法》的意义,他强调,《质量促进法》涉及面广、影响力大、针对性强。要深刻把握《质量促进法》立法研究的重点问题,包括性质定位、基本功能、主要内容等。《质量促进法》的定位是质量发展领域的基本法;基本功能是通过巩固质量社会共治体系与机制,合理配置政府、企业、消费者、社会组织和质量技术服务机构的质量促进权限,处理好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加快推进质量治理创新、促进质量持续改进、将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法律保障;主要内容应以构建均衡的促进质量发展的社会共治机制为中心,明确各类主体促进质量发展的基本职责,以及履行职责的行为模式与边界。
各有关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化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加强调查研究,加强宣传沟通,争取《质量促进法》早日出台。
陈钢表示,建设质量强国需要法律保障,加快制定《质量促进法》,以法制手段规范建设质量强国过程中社会各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很有必要且十分紧迫。要努力将质量强国战略通过法律的形式予以固化,形成强烈的制度导向;要强化国家对质量技术基础建设的投入,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支持和服务;要将成熟的宏观质量管理制度法制化,为质量强国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全国人大财经委,质检总局有关司局、认监委、标准委以及来自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领导、专家学者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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