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出台1%购房补贴“新政”
记者 马剑 杭州报道
与一线城市光鲜的楼市成交量相比,三四线城市目前依然面对高企的库存。近日,浙江金华出台楼市“新政”助力房地产去化,明确在金华市区直接向开发商购买商品房可享受1%购房财政补贴,购买二手房、商铺等非住宅商品房则不列入补贴范围。
根据金华市房地产交易办证中心提供的数据,今年1至4月金华新建商品房累计成交套数4464宗,同比下降4.67%,累计成交面积49.91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84%。其中,新建商品住宅累计销售面积为40.9万平方米,同比下降6.63%。
截至4月底,按照2016年月均销售量计算,金华新建商品住宅的消化周期为16.96个月,与浙江省住建厅提出的2016年将全省新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控制在12个月以内的目标仍有差距,去库存压力依然较大。
宁夏:3年内商品房去库存周期缩短至12个月
记者 于瑶 银川报道
日前,宁夏对房地产市场去库存提出了具体实施方案,并明确规定,截至今年年底,全区商品房销售达800万平方米以上,到2018年底,全区商品房去库存周期将控制在12个月以内,基本保持正常态势。
据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介绍,宁夏不断加大房地产市场土地管控力度,对库存总量消化周期超过20个月的市县,暂缓、减少或停止房地产开发土地供应;对于储量较大的未开发房地产用地,可通过调整土地用途,引导未开发房地产转型利用,用于国家支持的新兴产业等项目用途的开发建设,也可由政府回购用于土地储备。
据了解,从今年起,宁夏已停止新建公共租赁住房,各市县也将库存商品住宅作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宁夏规定,今年全区棚改货币化安置率要达到50%以上。去库存周期达到15个月以上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达到70%以上;去库存周期20个月以上的市县,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要达到90%以上;非集中成片棚户区改造项目要100%货币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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