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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科员工大会要求股东遵守事业合伙人规定

来源:澎湃新闻 作者:周祺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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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万科召开职代会:支持工会起诉宝能系 维护九成员工跟投利益

  万科的跟投制度如果因为管理层的变化而变化,将波及大批员工乃至前万科员工的直接利益。

  宝能系成功完成了第五次举牌,对于万科员工而言,更为关心的是“野蛮人”来了之后,其此前跟投项目的利益将如何得到保障。

  有消息人士透露,万科已于7月6日召开了“万

科职工代表大会”,由万科监事会主席解冻主持,参会人员约200人,全是万科委员(万科委员来自万科各地方公司,由万科全体员工选出,理论上代表也是万科全体员工)。

  会议最终形成了一个决议要求参会员工代表签字。

  决议包括两点内容:

  1、全体职工代表支持万科工会起诉钜盛华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违法增持万科A股票行为。

  2、全体职工代表要求股东遵守事业合伙人规定,维护员工跟投利益。
支持工会起诉钜盛华
支持工会起诉钜盛华

  关于第一点,此前7月4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称万科工会)起诉钜盛华、前海人寿、南方资本、泰信基金、西部利得损害股东利益责任纠纷案被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受理。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根据《民事起诉状》,万科工会的诉讼请求主要有五个,

  第一,请求判令5名被告持有万科A股股票达到5%时及其后续继续增持万科A股股票的行为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第二,请求判令5名被告在《证券法》及《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限售期届满后,通过深交所的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期限改正其无效的民事行为;

  第三,请求判令5名被告在改正违法行为之前,不得对其违法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行使表决权、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

  第四,请求判令第三人(指万科公司)在5名被告违法行为改正之前,就5名被告违法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不予计入股东大会议案的有效表决权,对5名被告对违法持有的万科A股股票行使提案权、提名权、提议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及其他股东权利不予接受;

  第五,请求判令5名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担保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万科工会的诉讼理由主要有三个:钜盛华、前海人寿等涉及未履行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书面报告的义务、未严格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增持属于无效民事行为。

  要求大股东遵守事业合伙人规定

  关于第二点,解冻表示,是为了保证即使宝能成为第一大股东,也不能更改先前的跟投制度,以此保障万科员工跟投权益。

  据参会委员透露:

  “大家似乎并不太关心万科将来的第一大股东是谁,绝对大部分问题都是围绕跟投制度展开的。对于基层员工而言,跟投才是与其利益紧密相关的事。”

  所谓跟投制,是万科2014年3月起执行的事业合伙人制度的一部分。

  2014年,万科先后推行了跟投制度与合伙人持股计划,构成了万科事业合伙人制度的全部。

  2014年3月中旬,万科总裁郁亮在公司春季例会上介绍了关于事业合伙人制度的设想。郁亮表示,合伙人制度是比职业经理人制度更好的制度。根据公告,万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员工可自愿参与投资。此外为激发员工参与项目跟投热情,万科还将对跟投项目安排额外受让跟投,投资总额不超过该项目资金峰值的5%,遵循市场化运作。项目所在一线跟投人员可以在支付市场基准贷款利率后,选择受让份额。

  合伙人持股计划,则有来自万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深圳盈安财务顾问企业(简称“盈安合伙”)通过证券公司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通过深交所证券交易系统购万科A。资金一部分来自万科事业合伙人集体委托管理的经济利润奖金集体奖金账户,剩余为引入融资杠杆融得的资金。

  据万科方面表示,合伙人持股计划并不属于万科的内部激励机制,而是万科EP(经济利润)奖金制度的一种延伸,属于激励对象的自愿行为。资料显示,2010年前,万科的薪酬主要包括固定薪酬、基于每季度销售额的销售奖和基于当年利润的年终奖等几大块。在2010年,万科对薪酬结构做了一项重大调整,一方面削减了销售奖、年终奖,另一方面引入了基于当年创造的经济利润的EP奖金制度。

  宝能系在7月7日披露的权益变动报告书中特别提到了事业合伙人制度,报告书表示:宝能作为第一大股东,与万科全体股东包括万科其他重要股东、中小股东和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利益诉求高度一致。宝能相信万科事业合伙人计划的忠实、勤勉的公司重要管理层人员,不会因为前期提案产生不稳定,不会使万科的日常经营管理活动受到实质影响。

  九成员工跟投成为“合伙人”

  一位万科员工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自2014年实行跟投制度以来,这个跟投制度在万科内部已经执行两年,参与的员工非常多,影响面已经非常广,甚至已经离职的万科员工还未因为部分项目未结清不能退出跟投。

  上述人士称,根据规定,万科一线公司的核心经营管理团队和项目操盘团队是必须参与跟投的,其中地区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涵盖了人事、财务负责人,起投资金一般不少于20万,项目层面所有参与者必须跟投,起投资金不少于5-10万。这是其中一个项目的起始投入资金,各个项目之间会有差异。

  据另一位不愿具名的万科员工透露,在一线公司,只要参与到项目操盘,就必然被要求跟投,几乎所有的一线公司员工,九成以上都参与了跟投。

  此外,这些跟投的资金需要等待项目销售完毕后,才会分发收益,一般会高于固定投资的收益。员工即使离职,这笔跟投的资金也不能提前取出。必须要等到项目结清,才能拿回本金和收益。

  这意味着,万科的跟投制度如果因为管理层的变化而变化,将波及大批员工乃至前万科员工的直接利益,这是不少员工颇为担心的。

  有万科员工表示,万科员工之所以踊跃参与跟投,原因主要是对于项目收益比较放心,因为万科的项目很少有亏损的,但如果管理层更换,是否会影响此前指定的跟投制度,是未知的,这或许也是职工委员会的要求。

business.sohu.com false 澎湃新闻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494927 report 3564 万科的跟投制度如果因为管理层的变化而变化,将波及大批员工乃至前万科员工的直接利益。宝能系成功完成了第五次举牌,对于万科员工而言,更为关心的是“野蛮人”来了之后,
(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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