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8月2日公告
2015年6月10日公告
近期,有单位、个人申请取得了含有“银行”、“Bank”字样的商标或预核准单位名称,并将其通过广告牌、互联网、办公场所内横幅标识等方式进行宣传。为此,北京市银监局提示消费者注意风险,防止类似宣传信息引发误解。
近日,有单位、个人以“银谷银行”的名义在京从事经营活动,在广告材料中使用“银谷银行”标识。在位于十里河高和蓝峰大厦的银谷财富中心,工作人员称,银谷财富是一家P2P金融公司,不是银谷银行,后者还在筹备中,目前只获得了工商部门的批准。
据悉,北京银监局也从未批准设立“银谷银行”,也从未向任何单位和个人颁发过含有“银谷银行”字样的金融许可证。
据了解,早在2013年监管层启动民营银行试点时,就曾出现过众多企业“自封”银行的情形,例如中联银行、国盈银行、互众银行等百余家企业,这里面既有上市公司、民营企业,也有部分P2P公司,披着银行的外衣销售理财产品。
北京银监局表示,依照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等法律规定,未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从事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任何单位不得在名称中使用“银行”字样。
提示 可在银监机构官网等查询资质
据银行业内人士透露,所有银行网点都会在营业大厅显著位置公示中国银监会统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银监部门也会定期公示《金融许可证》变更情况。此外,“开办一家银行实则有不少要求,除了资质审查,还必须设有营业网点,有高低柜台、防弹玻璃、监控摄像以及相应的安保举措等。”
北京银监局提醒广大市民,一方面应当通过查验金融许可证、企业营业执照等证书、查询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官方网站等途径,审慎判断有关单位是否具有吸收公众存款等商业银行业务资格。
同时,对于利用含有“银行”、“Bank”字样的商标、预核准名称开展金融相关业务宣传的单位、个人,应当给予高度警惕。发现有关单位、个人从事非法集资、虚假广告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应当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或向主管机关反映,避免上当受骗。
来源:P2P日爆(ID:P2PDaily)综合自法制晚报、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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