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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由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部门发现可疑线索,公安部经侦局、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国家外汇管理局移交侦办、代号为“9·16”专案的地下钱庄系列案,2015年底被浙江金华警方侦破。8个相对独立又互有交织的团伙共70余人涉嫌利用在境内外注册的上百家空壳公司非法买卖外汇约360亿美元、215亿港元,折合人民币约2500亿元,这是迄今为止案值最高、涉案人数最多、全国首例通过NRA(境外机构按规定在境内银行开立的境内外汇账户,即“非居民账户”)账户实施资金非法跨境转移的新型地下钱庄案。
在这起地下钱庄系列案中,银行职员接受贿赂充当起地下钱庄的帮凶,据了解,两名银行职员因接受总计65.8万元的贿赂帮助犯罪嫌疑人违法购汇数亿美元而被另案处理。公诉书显示,从2011年以来,被告人以盈利为目的在境内和香港注册了义乌迪而进出口有限公司、至风汉博有限公司等64家公司,雇佣多人从事非法买卖外汇。这个地下钱庄的框架搭好后,赵某宜利用这些公司,在境内13家银行开设NRA账户,指使同伙到银行购汇并制作虚假合同和出口发票,以这些虚假材料通过银行NRA账户进行购汇,再倒手将人民币汇至控制的公司在香港开设的银行账户,将人民币换汇成美元和港元,与客户进行结算,赚取中间差。比如买卖1 万美元外汇,银行给他80元的返点,他再给客户50元至60元的优惠,再扣除手续费后余下的部分就是公司的利润。
除了向银行购汇,赵某宜团伙还向非银行机构和个人购汇。经司法审计,该团伙向香港非银行机构和个人非法购汇超过1.25亿美元、非法购汇超过 1.33亿港元,向境内银行开立的外汇账户,向非银行机构或个人非法购汇超过7000万美元。根据警方提取的证据,2014年1月至10月,赵某宜团伙最 多一天赚了153万元,短短10个月内,共赚了2072万元。尽管地下钱庄存在着显而易见的金融风险,但能提供正规银行无法提供的快捷方便服务,赵某宜又凭借“良好”口碑和谨慎作风,把地下钱庄生意越做越大。因为购汇量巨大,案发前不断有银行负责人前往拜访,赵某宜一度成了各家银行争取的“贵客”。这起610亿案值的地下钱庄案的一个意外发现,就是银行人员也被拉了进来,帮助团伙“赚钱”。2013年12月至2014年6月,赵某宜为牟取不正当利益,多次向某国有银行金华分行国际业务部的副总经理韦某行贿,金额高达52万元;此外,2014年3月至2014年5月赵某宜行贿另一国有银行宁波分行职员王某共计13.8万元。(付明燕 整理)
【参考资料】
1、新浪财经:“两名国有银行员工成地下钱庄帮凶 2500亿热钱管道被拆”
https://finance.sina.com.cn/roll/2016-01-15/doc-ifxnqriz971302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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