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说明

宋清辉:投连险的法律保障作用似乎并未明确

宋清辉 阅读(0) 评论()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传统型保险是受法律保障的,而投连险的法律保障作用似乎并未明确。在实际操作中,或面临退保及偿付能力承压等问题。

  中国经营报记者 曹驰

  随着监管的不断趋严,寿险产品回归保障本源的脚步正逐渐加快,而关于险企转型的讨论也成为初秋时分的热议话题。

  继今年3月份实施《关于规范中短存续期人身保险产品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中短存续期产品《通知》”)后,日前,保监会针对人身保险精算和管理连发两份通知。其中将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范围,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监管新规令高度依赖投连险的险企面临考验,投连险保费占比超过90%的弘康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康人寿”)即使其中之一,该公司以“投连险+互联网”产销模式而独树一帜,在业务高歌猛进的同时,现实的风险正在隐现,其转型的压力正逐渐迫近。

  风险隐现

  弘康人寿成立于2012年7月19日,注册资本金10亿元,注册地在北京。此前,仅在河南、江苏两地设有分公司,上海分公司日前刚刚获批。

  据弘康人寿年报显示,2012年成立后第一个完整经营年度2013年即实现盈利约94万元,2014年净利润增长至约792万元,2015年的净利润达到约2327万元。

  虽然规模不大,但弘康人寿投连险产品的表现却是一枝独秀。2015年,弘康人寿共实现年度规模保费255亿元,寿险行业排名前30强。而其当年的保费收入超过220亿元,位居全国寿险公司前三强。

  广为业界所熟知的是,2015年,弘康人寿凭借一款投连险产品实现保费收入213亿元,占其当年保费收入前五名产品的88%。

  2016年前4个月,弘康人寿投连险保费收入已经超过2015年全年总和。此后,至7月底,该项收入月均涨幅为10%,达到约273亿元,占其规模保费比重的91.37%。

  发展如此迅猛得益于其在业界独树一帜的互联网营销模式。弘康人寿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公司的主渠道一直以银行、网销为主,且网销逐渐成为第一大渠道,现在销售量有较大幅度增长,主要是公司拓宽了一些销售渠道。

  据悉,弘康人寿在官网官微推出定期理财活动,现已有40余期,也是业内首家让电商按照保险公司节奏运作的公司,重复购买的客户非常多。

  借助有高流量入口的电商平台是以互联网为主渠道的保险公司的主要选择。弘康人寿官网显示,其目前除两个自营网络平台外,与19家第三方平台进行合作,其中包括京东、天猫、苏宁、陆金所、唯品会等。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弘康人寿互联网渠道人身险保费规模达到256.2亿元,占总体保费比例的90.9%。

  此外,华宝证券在2015年投连险报告中指出,弘康人寿在京东金融销售的弘康在线理财计划两全保险产品,投资的均为类固定收益型账户。此类账户的投资范围包括债权计划、不动产计划以及固定收益类信托计划等非标准化资产,相对于银行理财等其他产品而言,具有收益高、流动性好等特点。所以一经推出即被抢购一空。

  在业内人士看来,弘康人寿的做法是主攻互联网渠道保险公司的惯常做法,目的就是短期冲规模,但其中也埋着不小隐患(详见本报2015年11月9日B3版报道《弘康人寿保费狂飙 结构存隐忧》)。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传统型保险是受法律保障的,而投连险的法律保障作用似乎并未明确。在实际操作中,或面临退保及偿付能力承压等问题。

  数据显示,弘康人寿2014年退保金为5.1亿元,是2013年的约178.5倍。2015年退保金为19.2亿元,是2014年的约3.76倍。但需要指出的是,就退保金与当年保费收入的占比而言,2015年较2014年明显下降。

  此外,由于新业务发展较快增加了资本金消耗,2015年弘康人寿偿付能力充足率下降151.53个百分点至215.66%。2016年一二季度,其偿付能力继续下降至196%。

  根据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应保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00%且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50%。保险公司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100%或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低于 50%时,应立即停止销售中短存续期产品。

  据弘康人寿相关报告,2016年 一季度和2015年四季度,公司的风险综合评级均被评定为 B 类。

  调整临考

  弘康人寿保费规模的迅猛增长,是近年来我国新型保险产品快速发展的一个缩影。在传统人身保险产品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新型保险产品,兼具保险保障功能和长期储蓄功能的保险产品,主要包括分红险、万能险和投连险。

  据保监会数据,以人身保险费率形成机制改革为契机,近年来,保险公司相继推出的费率改革产品超过2000个,产品价格普遍下降15%~20%。这些产品具有收益稳定、透明度高、销售误导少等特点,且理财色彩浓重。

  然而,在上述产品迅猛发展的同时,个别保险公司业务结构单一等风险隐患也逐渐暴露。

  在当前“保险姓保”的监管基调下,保监会在今年3月实施了中短存续期产品《通知》,开启了整肃规范中短存续期产品这类高成本保险业务的行动序幕。一时间,业务转型之声乍起。彼时,该规定主要针对万能险,但并不涉及投连险。

  在宋清辉看来,以投连险业务为主导的弘康人寿,在当时获得了良好的政策先机。相关数据也印证了这一点。《中国经营报》记者统计发现,2016年4月,弘康人寿投连险保费收入增幅超过40%。

  然而,正在业界热议投连险会否成为万能险的替代品之际,短短半年后的9月6日,保监会连续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强化人身保险产品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完善人身保险精算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将投连险、变额年金险纳入中短存续期产品范围,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新规明确,2017年起终身寿险、年金保险、护理保险不得设计成中短存续期产品。同时,自2019年1月1日、2020年1月1日、2021年1月1日这3个时点起,险企中短存续期产品年度规模保费占总保费之比分别不得超过50%、40%、30%。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鲍淼指出,目前寿险公司中,2016年前7个月,投连险保费只占寿险总体规模保费的2.45%,占比非常低,变额年金业务更是没有普及,对于此类业务监管更多的考虑是防患于未然,避免寿险公司通过投连险等去规避监管规定。

  鲍淼同时表示,基于投连险在寿险公司业务中总体占比很低,且经营风险小,所以,从这一角度看,新规影响非常有限。

  但是,随着新规落地及监管要求的逐渐明晰,业务结构相对单一且投连险占比奇高的弘康人寿,面临的转型压力正逐渐迫近。

  目前,弘康人寿在线销售的天天盈、月灵活、半年盈、九月盈、年年盈、540天理财计划、两年盈等产品,对接的都是弘康易理财年金保险,且多半属于中短存续期产品的范围之内。

  另据弘康人寿官网显示,目前其通过互联网渠道销售的12款产品中,投连险和万能险共5款,其余产品为4款重疾险、2款意外险和1款定期寿险。

  弘康人寿相关人士告诉本报记者,公司管理层对于业务转型一事高度重视且十分慎重,但近期暂时没有更多表态。

  同时,弘康人寿相关人士回复称,公司在产品设计上一直坚持创新为核心竞争力,是保险业首家且唯一一家全产品线保障与理财功能分离设计的寿险公司。未来,弘康人寿将继续加强保障类保险产品的研发与设计,开发符合客户实际需求的产品,推进“保险姓保”。理财类保险产品将会在灵活、稳健的基础上,研发5年期、10年期形态的长期产品。今后,弘康人寿还将依托“互联网+”思维,在较好的行业口碑基础上,从客户体验出发创新服务,对接市场多元化的保险服务需求。

  鲍淼认为,面对政策的调整,相关公司还是以产品调整为主,延长产品的存续期。同时,管理好负债成本,既保持和其他理财产品的相对优势,又要考虑自身资产的收益水平。强化渠道,增强保障型产品的销售,扩大稳定的死差益占比,管理好费用,降低负债成本。

  鲍淼表示,新规也遏制了目前部分公司把非保证收益的投连险作为保证收益的中短存续期产品的做法,相关公司应在原有配置资产到期前,及时调整产品特性和结算利率。

  原标题:投连险监管趋严 弘康人寿转型压力加大

business.sohu.com true 宋清辉 https://business.sohu.com/20160922/n468919624.shtml report 4040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传统型保险是受法律保障的,而投连险的法律保障作用似乎并未明确。在实际操作中,或面临退保及偿付能力承压等问题。中国经营报记者曹驰随着监管的
商业周刊/中文版

商业周刊/中文版

以洞见和趣味服务于以新商业领袖为主的全球化新经济时代读者

面包财经

面包财经

为价值而生 | 原创 | 深度

和讯网

和讯网

新媒体的实践者、研究者和批判者。

今日全球头条

今日全球头条

全球市场,深度解读,就在凤凰iMarkets

谁谁谁

谁谁谁

金融小故事,有趣又有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