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处理好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利益关系,协调调控行动,使政策落实到位。即应处理好中央高层各部门之间、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分歧与博弈。形成监管合力,将中央调控变为地方政府调控、行政手段调控变为用经济杠杆调控时,形成房地产软着陆强大推力。其次,改革房产税,推出更加人性化税制。即让房地产税变成一个组合税,分为消费税、空置税、转让税、物业税,依据不同的情况施策,增加征收的合理性;税率的设置和信贷政策的调控权交给地方政府,让地方政府根据房地产市场上的刚需或是投机分别调控,中央政府只需给地方政府制定调控目标,并建立事后追责制度。再次,央行与银监会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房地产信贷大检查,尤其防范银行机构在房地产信贷上的数据造假行为,挤出房地产信贷数据水分。同时,对房地产信贷投放规模进行适当计划调控,以确保银行信贷符合中央及地方政府房地产调控要求,尤其消除银行信贷与政府调控政策相互打架而致房地产调控效果被消弭现象发生,形成房地产信贷风险防范政策合力。此外,对银行执行房地产信贷实行奖惩货币信贷政策和金融监管措施,即对银行机构执行房地产信贷调控措施实施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差别超额存款利率、差别不良贷款容忍度等措施,奖优罚劣,以督促银行机构认真执行中央政府房地产调控政策,不致因房地产信贷错位而加剧楼市泡沫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