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尴尬的公积金:缴存差异大带来隐形不公 是存是废?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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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分职工买房没法用 缴存差异大带来“隐形不公”

  住房公积金缘何让很多职工爱不起来?

  《工人日报》(2016年10月14日 04版)本报记者 北梦原

  日前,看中北京方庄附近一套80平方米二手房的杨力,无奈地在商业银行贷款合同上签了字。此前一周多时间里,他一直在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忙碌。但在420多万元房屋总价面前,仅120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额度意味着杨力需要拿出300万元首付。

  杨力最终没能凑到那么多钱。“组合贷放款时间太长,业主基本都不同意,想要享受公积金贷款低利率的福利,就得出高首付,像我这种‘穷人’基本和公积金贷款无缘了。”

  《工人日报》记者采访发现,不少与杨力一样的普通职工,按时足额缴纳着公积金,但在买房时却没法用。类似的尴尬让公积金屡受诟病,也让很多职工对公积金爱不起来。近日,在全国多地经历新一轮房价上涨后,有关公积金制度“是存是废”的争议再起。

  公积金沦为“鸡肋”

  申请难、周期长、使用率低,是公积金被称为“鸡肋”的主要原因,也是不少人呼吁取消公积金的重要依据。

  “北京国管公积金无论是批贷还是放款,都没有时效。可能两三个月,也可能更久,没有人清楚公积金贷款究竟需要多久。”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从去年到今年4月,国管公积金贷款基本处于停滞状态。

  尽管4月份公积金贷款领域出台了相应政策,但随着房价大幅度上涨,公积金贷款额度相对缩水,公积金贷款的实际难度进一步加大。

  “其实购房人都想用公积金,但房价总价四五百万元,公积金贷款最多能贷120万元,很多刚需拿不出高首付。而组合贷时间又长达两个半月乃至更久,房价上行时谁等得起两三个月?”据北京链家工作人员介绍,在实际交易中,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购房人比去年下降了两成。

  《北京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北京地区全年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848.86亿元,涉及住房101367套。而北京实际缴费职工超过650万人,当年北京公积金的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

  据《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2.50万笔,支取公积金人数仅占到缴存人数的2.5%左右。

  公积金带来“隐形不公”

  与使用率偏低相比,公积金缴存差异及其衍生出的“隐性福利”“劫贫济富”等公平性问题引发了更大争议。

  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汪丽娜向本报记者表示,上世纪90年代公积金制度出台之初,由于国有企业职工众多,公积金覆盖面很广。但经过20多年发展,随着非公经济的发展,公积金覆盖面已降至30%左右。“许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职工难以享受到公积金的保障,这造成了体制内与体制外的不公平。”

  此外,根据现行的相关条例,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社会月平均水平工资的5%,不得超过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水平工资的12%。但具体的公积金缴存比例、缴费基数均由各地、单位确定。有分析认为,公积金缴费基数和缴存比例的自主选择空间过大,将进一步拉大收入差距。

  记者了解到,即便同一地区、同一行业,在相同的公积金缴存比例和基数前提下,职工的公积金缴纳也可能存在巨大差异。北京一家金融企业的职工小安告诉记者,她每月个人缴纳公积金1900元。而与其一同参加工作的同学,在同一系统内一家事业单位,每月缴纳同样数额的公积金,数年下来两人公积金余额相差好几万。“他们单位每月还缴纳2000多元的补充公积金,自然就高得多了。”

  “同时,公积金制度上的缺陷还带来了净缴存人和净贷款人的不公。”汪丽娜表示,目前,我国公积金强制缴存,但并未形成与职工缴存义务相匹配的贷款机制。国家审计署曾发布数据显示,2005年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44.9%发放给了排在缴存额前20%的高收入人群,而排在缴存额后20%的低收入人群仅得到3.7%的贷款。

  还原公积金“保障”面貌

  面对保障性的公积金沦为“鸡肋”甚至造成新的不公,近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表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会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

  此前,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发布的《中国劳动力成本问题研究报告》也建议,取消显著增长而又带来分配不公的住房公积金制度。报告称,我国的劳动力成本近年来有所上升,其中增长最快的是住房公积金。而且住房公积金主要在垄断行业和高收入者中,低收入行业和普通职工却没有平等受益,由此进一步带来收入分配不公。

  然而,也有声音指出,取消公积金乃是因噎废食。统计数据显示, “十二五”期间,我国住房公积金提取额达到34059.53亿元,年均增长29.32%。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158.04万笔、34761.04亿元,年均分别增长18.01%、30.40%。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李长安表示,这就意味着,有超过千万的人享受到住房公积金带来的优惠和好处。目前住房公积金制度存在一些问题,但简单地取消,恐非良策。

  “取消公积金是不可能的。”汪丽娜表示,现在公积金已达万亿元规模,关系到数千万人的储蓄及贷款,当务之急是如何进一步予以完善。“未来住房需求集中在大学毕业生和进城农民工两个群体,公积金制度应当进行针对性的改革创新,对住房需求迫切的群体提供保障和服务。”

  编者注:

  学界热议是否取消公积金:职工利益咋保障

  中新网北京10月4日电 近日,一则报道将住房公积金制度推上风口浪尖,引发有关“取消住房公积金”是否可行的争论。有专家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适应新形势,然而“一消了之”绝非上策,如何保障职工利益?在住房保障环节,有无可替代的金融支持手段?现有政策还可以在哪些方面“微调”等课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公积金使用率到底如何?

  伴随房价上涨,搭上“房”的话题都会触动购房者的敏感神经。

  近日,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就表示,“建议取消住房公积金”。理由很直接,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偏低,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加大收入差距,已违背政策初衷。

  《全国住房公积金2015年年度报告》显示,2015年住房公积金实缴职工12393.31万人,而全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312.50万笔。由此推算出,当年支取公积金人数只占到缴存人数的2.5%左右。

  “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既不是只缴纳一年、也不是都在同年提取使用,人群比例不是一个好的衡量指标。”北京师范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李实告诉中新网(微信公众号:cns2012)记者,这项制度服务多少人、服务力度如何,还要看存贷比例。2015年,全国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占到缴存额的70%。“即使达到七成也不高,这意味着住房公积金年缴存仍有余额,未被全部利用。”

  公积金贷款为何拼不过商贷?

  同为居民购房的金融支持形式,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购房者更愿意选择谁?

  多数购房者会选商贷,而非公积金贷款”,从业5年的链家地产中介王猛告诉记者,公积金贷款的优势是利率偏低,但目前商贷利率也不算高,最主要是商贷可以获得高贷款、低首付。

  目前,公积金贷款超过5年的贷款利率为3.25%,相比商贷利率略低;20年的贷款利率为4.9%。如果分别用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100万元,分20年等额本息偿还,两者的月均还款额相差了不到1000元。

  利率优势不明显,贷款总额度上却输商贷不少,成为多数购房者不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主因。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公开发布的信息,国管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房的最高额度为120万元,二套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商贷则没有最高限额,最多贷评估价的七成。一般的材料就是提交工资证明,如果贷款额度太多,就要看银行流水。”王猛说,商贷可贷款额度高、批贷放款周期短,受到很多业主喜欢。

  对于公积金贷款的审批材料繁复、程序多的情况,正在办理中的齐小姐深有体会。齐小姐向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却被要求同步提供老公的提取信息和结婚证,“就因为房本先写了老公的名字”。

  “现在想把顺序改过来也无济于事,毕竟老公是主贷人,他那边的手续就会更麻烦。”齐小姐不免担心,房本上名字的前后顺序会不会影响其他事务办理,房子是婚后共同购买,但确实用了自己的购房资格。

  如果没了公积金 要拿什么补充职工利益?

  “取消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议,最初来自于北京师范大学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今年8月份发布的一份报告。

  在李实看来,住房公积金制度已不适于现在的住房保障需求。一方面商贷发展比较完善,完全可以补充住房金融体系,市场化运作效果也更好;另一方面,缴纳人群中,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员工占比过大,这种强制性补贴模式,会加大收入分配的不平等;此外,就是大部分缴存公积金的人群,无法享受到这一福祉,造成错位。

  而对于普通职工来说,取不取消不是重点,有没有更好的购房金融解决方案作为替代,才是他们最关心的。

  北京姑娘江童就支持取消住房公积金,“一是,公积金如果转为工资发放,每月到手的收入多了,不用非得等退休一并领取;二是即使再购房,商贷也完全可以补充到。”

  “职工利益不受损害是基本原则,如果取消公积金制度,在贷款和企业补贴环节都应做出补充。”李实具体解释称,在贷款环节,商贷已经可以作为有效替代,另外贴息贷款的形式也值得探索,管理办法更简单;而在企业补贴环节,住房公积金可变为工资的一部分,发放给员工。

  面对“贴息贷款能否达到公积金补贴效果”的追问,李实说,贴息贷款应有政府来解决,通过放低利率,整体降低购房者的贷款成本,以达到对刚需购房人群进行金融支持的目的。 

  “取消公积金”会衍生哪些问题?

  在反对取消住房公积金的业内人士看来,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存在缺陷,却还未到“取消”这一步。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告诉记者,“取消公积金制度不太现实,不能因为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缺陷,就否定其实际作用。而且,公积金在支持首套房的作用依然较大。”

  全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理事、高级经济师徐迅此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指出,住房公积金涉及到民生和百姓根本利益,不能太轻率。“

  普通公务员每月按较高比例缴纳的公积金都是辛苦钱,如果取消,已经缴纳的钱怎么办?如何补偿?”

  公积金就像买大病保险,不知道哪天就会用上,帮你维系个现金流。”早在2012年就使用住房公积金在北京购房的小何有着自己的考量,谁能保证现在不买房,日后就一定不会买,即使真没这个需求,退休后取出来当笔养老钱也是好的。

  “大改”时机未到 如何“微调”焕活力?

  既然住房公积金制度“大改”有难度,局部微调也不失为一种选择,多位专家学者为此开出“药方”。

  严跃进指出,住房公积金制度要先做“减法”,简化缴纳、查询、提取、续交等办理手续和流程,逐步减少提取障碍,手续容易了,也能在一定程度上打击部分中介机构违规提取的现象。

  对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存在无法贷足的问题。严跃进建议堵上公积金对二套房的贷款通道,即优先给予首套购房者公积金贷款的便利,充分满足其贷款需求。

  公积金制度带有强制储蓄性质,这既是优势、也存在弊端。李实就认为,“强制性”让一些没有购房需求的人占用资金,让住房公积金无法更多惠及有需要的人群。“应当变强制性为自主选择,由职工自主选择是否参与公积金缴纳,同时,相关管理中心可通过资料审核,来判断其是否真的有购房需求,让特殊需求人群加入体系”。

  评论:“取消住房公积金”是因噎废食

  近日,有关住房公积金的话题又被推上了风口浪尖。起因在于中国劳动学会副会长苏海南的一个建议,即取消住房公积金,缘由则在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低。

  据媒体报道,2015年北京的住房公积金使用比例仅占缴存职工的1.5%左右。也就是说,100个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只有一个半人在使用住房公积金,这让住房公积金的使用效率大打折扣。对此苏海南表示,住房公积金主要是被高、中收入者所获得,现行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会加大收入差距水平,同时给企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建议取消。笔者以为,苏海南对收入差距水平加大的担心可以理解,但取消公积金实在不能称为“上策”。

  原因有以下几点。首先,住房公积金事实上是员工的一种福利。全国各地具体的缴存比例都由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定,不尽相同,一般来说不得高于工资的12%,不得低于工资的5%。公积金账户由个人账户和单位账户组成,单位个人各交一半。可以说,职工每月交得越多,其得到的公积金总额也将翻倍提高。尽管表面上看不交公积金工资收入多了,但实际上损失更大。

  其次,住房公积金就是用来让人们购房的资产。无论是提取公积金支付房款,还是用公积金贷款,都很“实惠”。

  除此之外,住房公积金还可用做养老金。员工退休后,凭退休等方面的相关证明材料,可一次性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本息余额,这相当于为员工积累了一笔可观的养老金。

  列举了住房公积金的种种好处,再回到其使用比例少,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是什么阻碍了住房公积金被更多的人高效使用?笔者以为,首先,很多人并不着急使用公积金,而更倾向于对其进行累积。在进行家庭重大投资和购买行为时,这笔钱才会被动用。这就排除了一大部分单身人士、未购房人士等。其次,住房公积金并不是一个容易提取的“项目”。落到实际操作环节,需提供包括房屋产权所有证在内的各种文件、证明,而为了这些文件就能折腾很久。

  不过,任何事物的发展都并非一蹴而就,公积金也是如此。简化提取手续、增加使用灵活度将是大势所趋。事实上,改变正在发生。比如用公积金支付房租这件事,此前提取条件非常苛刻,而政策放宽后,只需提供几项最基础的证明即可。

  因此,看待住房公积金的问题要保持理性,不能因噎废食。伴随不断改革,努力将这项福利的价值发挥到最大,普及全体民众才是当务之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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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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