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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转股何以成“利好”?

来源:四川在线-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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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债转股何以成“利好”?

  贺宛男

  从今年年初李克强总理在两会记者会上明确提出用“债转股的方式降低企业杠杆率”,到国庆长假一结束,国务院正式发布债转股“指导意见”,半年多来,人们一直将债转股当做“利空”。理由很简单,债转股都是过剩行业的高杠杆企业,是“扶贫对象”,本来应该由银行背的包袱转嫁给股民了,不是利空是什么?可现如今真的启动,市场却视为“利好”:债转股的龙头企业海德股份一周涨幅达44%;正式获批债转股的中钢集团,旗下两上市公司中钢国际和中钢天源周涨幅也分别达到16%和11%。债转股真的是利好吗?“利”在何处又“好”在哪里?

  这次债转股中有一条规定,颇体现了决策层的智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第16条明确提到“鼓励多类型实施机构参与开展市场化债转股”,“除国家另有规定外,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为股权。银行将债权转为股权应通过向实施机构转让债权、由实施机构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稍作回顾,上世纪90年代那一轮债转股的实施机构是信达、长城、华融、东方等四大资产管理公司,四大行把不良债务全部剥离给四大资产管理公司,而由财政部发行1.6万亿特别国债予以消化,即债转股的成本全部由中央政府兜底。而本轮债转股的实施机构已扩大至“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等多种类型”,并且还“鼓励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发展混合所有制,增强资本实力。”

  海德股份是一家注册在海南的由民资控股的上市公司,主营房地产,总资产仅3.26亿元,可旗下的子公司海德资产管理公司(海德资管)却是在西藏设立的。正是这个海德资管,拿到了中国银监会下发的编号为银监办便函 【2016】 1692号“关于公布地方资产管理公司名单的通知”,可以从通知下发之日起,依法批量受让各地金融企业的不良资产。看看,作为债转股的实施机构,引入社会资本的条件有多宽松!既然有银监会批文在手,为了实施债转股,海德股份必然会有所动作,公司已准备定向增发48亿元,用于增资海德资管、充实资本金。鉴于海德资管注册在西藏,完全可以享受证监会关于 “即报即审、审过即发”的优惠政策。而作为第一批拿到AMC牌照者,未来业务发展空间大,海德资管完全有条件对不良债务挑挑拣拣,尔后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包装,将不良债务转股后高价出售。当年承接垃圾资产的信达们不就是这样操作的吗?

  再一个例子是建设银行与武钢集团共同设立的武钢转型发展基金。作为首单支持央企市场化去杠杆的落地项目,首期基金规模120亿元已经到位。有意思的是,复牌不久的宝钢与武钢的合并重组,与之前央企的合并重组有一个很大的不同:如之前南车与北车的重组,采用的是1+1=2的方式,即原南车120多亿股,北车近120亿股,合并后的中国中车总股本为240亿股,资产、债务全部加在一起。而今宝钢吸收合并武钢,并非二者简单相加,即宝钢164.67亿股+武钢100.94亿股,合计265.61亿股。根据合并方案,新公司总股本为221.19亿股,即宝钢仅吸收合并武钢56亿股,另有44亿股以及相对应的400多亿资产和债务,特别是一时难以偿还的到期债务,已作为过剩产能和不良债务给“去”掉了。这400多亿中肯定会有一部分为“武钢转型发展基金”所吸纳。那么,这些是不是全部都是垃圾资产呢?未必。国务院关于债转股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到:“采取多种方式盘活闲置资产。对土地、厂房、设备等闲置资产以及各类重资产,采取出售、转让、租赁、回租、招商合作等多种形式予以盘活,实现有效利用。”这么大的一家央企,仅土地、厂房升值潜力就难以估量。信达资管旗下的信达地产,不就这样在A股市场上市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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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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