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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萨推进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拉萨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建部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北京、江苏两省市的无私援助下,紧紧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央对西藏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等,积极围绕自治区党委提出的“充分发挥首府城市首位度作用”这一总要求,全面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按照城市规划“东延西扩南跨,一城两岸三区”的空间布局,围绕“圣城、名城、净城、新城”的城市定位,不断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推进城镇化进程,城市建设实现新进展、新突破、新跨越。

一、城市地下管线规划建设情况

(一)城市地下管廊建设基本情况。一是老城区地下管廊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因拉萨城市建设相比内地起步晚,起点低,在早年城市建设中,城市中心片区的地下空间利用主要是以给排水管网为主,局部少量的入地强弱电线路均采取直埋式铺设,“十二五”以来,拉萨市大力改善城市综合环境,对城市中心片区的主干路段如江苏路、金珠路、林廓路、康昂路、北京路等道路的架空强弱电线路进行了改造入地。此外,自2013年以来,拉萨市全面实施了城市供暖工程,到目前为止,中心城区的地下管网有强电管线、弱电管线(含多家通信、电视等单位管线)、给水管线、雨污水管线、燃气管线等。二是新城区地下管廊建设力度不断加大。根据“建新城、保老城”的要求,近年来拉萨市大力推进城市新区建设,拓宽城市发展空间,同时在包括柳梧新区、东城区、百淀教育城、西藏文化旅游创意园区等新区市政道路基础设施建设中,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要求,采用综合管沟形式收纳了强、弱电线路,已建设完成综合管沟2.0×1.8m、1.8×1.6m、1.6×1.4m等不同断面,总长度约50公里。由于拉萨市城市建设资金的短缺,已建上述规模的综合管沟内仅仅是敷设强、弱电线路,不能满足整合地下空间利用,发挥综合效益,实现线路集中入地管理的需求。三是规划新区地下管廊建设力度不断加大。为充分提高地下空间的利用率,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在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再次将城市地下空间利用作为重点规划工作组织调查及各层级专项规划的编制,从城市长远发展考虑,确定新区按照综合管廊建设标准以及老城区按照城区改造同步实施管线入地改造的工作思路。目前,总规修编工作正积极推进,本次修编总体规划年限为2009-2020年,期间,拉萨市将在规划新建地区,充分结合给水、电力、通信、燃气主干线综合管廊设置干线型、支线型综合管廊,积极稳妥推进地下市政管廊建设,规划预测各类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总长将达到80-90公里,总面积将达到12-15万平方米。另外,拉萨市积极探索管廊建设中的投融资体制创新,已成立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下设城市地下管网运营公司,制定出台了《拉萨市地下管线管理暂行办法》,为下一步采用PPP等模式建设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创造了良好的政策支持和发展环境。

(二)2016年城市地下管廊建设计划。拉萨市申报2016年管廊建设计划方案内容为:在建环城路(北段)综合管廊试点项目和在建环城路(西环段)。其中在建环城路(北段)市政工程是自治区“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道路全线16.3公里,批复道路建设总投资16.25亿元,目前正在进行隧道施工。本试点项目拟与拉萨市环城路项目同步实施,建设范围为环城路北段桩号K7+100~K11+200和K13+760~K16+36段),为缆线型管廊,总长8.94公里,单仓管断面规格为1.2米×1.7米,管廊纳入10KV高压强电以及通讯、广播等其他弱点,项目总投资为5662.62万元。环城路(西环段)总长5.8公里,设计管廊长5公里,单仓管廊2.5米×2.5米,管道仓纳入DN600给水管、DN300中水管及强弱电通讯管,估算资金计划为2.03亿元。管廊采用建设、运营一体化模式,项目建设、运营单位为拉萨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建设周期2016-2017年,2018年为运行期。

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综合管廊建设资金缺乏。由于拉萨自我发展和自我积累能力薄弱,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市场调节和资源配套作用未能充分发挥,城市建设和城市维护资金远远满足不了拉萨城市发展需求。目前,拉萨城市建设资金主要依靠国家投资和江苏、北京两省市援助。在城市综合管廊建设方面,由于建设初期投资较大,附属设施建设管理及运营成本高,投资回报周期长,为加快综合管廊建设,仍需政府在建设过程中起主导作用,进行财政性投资及补贴。

建议:国家及自治区对拉萨管廊试点项目申报及资金安排上给予特殊支持,帮助解决管廊建设资金问题。

(二)综合管廊运营管理经验缺乏。地下管线集中运营管理在拉萨市处于起步阶段,应用时间较短,缺乏运营管理经验,仍需通过争取国家试点资金,推进试点工程,积累符合拉萨地方实际的科学的可持续发展经验;仍需加强规划和设计研究,同步开展针对使用单位的调研并完善相关运营管理制度规定,不断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调动管线单位及社会资本参与建设运营的积极性。

建议:自治区组织出台相关符合西藏特点的管廊建设和运营指导意见,在帮助协调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方面给予支持。

(三)老城区现有地下管线资料缺乏。由于早期线路单位各自建设且档案资料管理工作不到位,管线信息未能实现共享。因此在拉萨《地下空间发展利用规划》编制中,普查摸底中心城区(老城区)地下管线难度较高、进度较慢,影响了规划编制进度和质量。目前,地下管线普查摸底及《拉萨市城市综合管廊建设专项规划》正在进行中。

建议:尽快完善专项规划的编制及审批。

(四)管廊试点城市申报标准偏高。拉萨虽是省会城市,但人口总量较少,经济基础薄弱,资金自筹能力十分有限,规划地下综合管廊在断面面积、舱室数量、入廊管线种类等方面难以达到国家管廊试点标准(根据《财政部、住建部2016年地下综合管廊申报指南》,各省份推荐城市必须满足:入廊管线不少于3类,且包括燃气、排水管线)。主要表现在:2012年拉萨市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资金投入,实施全市供暖供气工程,目前城区燃气管道已基本铺设完毕,供暖供气已实现全覆盖,且城市雨(污)水可按照地势自然坡度进行直排,多数道路燃气、排水管线无需进廊;另外,根据城镇化发展需要和“东延西扩南跨”的总体空间布局,拉萨市正在实施环城道路改造工程,其中在本次申报实施的管廊试点工程段南环线,是联系东城区与柳梧新区主干道路,其道路定位和功能方面虽是市政路网,但道路两侧多数为拉萨河及山体,沿线服务对象较少,管线种类仅有跨区强弱电及给水管网。

建议:在拉萨管廊试点城市申报过程中,国家和自治区能够酌情考虑拉萨实际,降低入廊管线标准。

business.sohu.com true PPP项目争端解决 https://business.sohu.com/20161021/n470857412.shtml report 3962 拉萨作为西藏自治区首府,是西藏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近年来,拉萨市在党中央、国务院的亲切关怀下,在区、市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住建部和财政部的大力支持下,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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