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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是保险!保监会开展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

  12月26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摸清互助平台基本情况和风险底数,发现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通过督促整改和查处,纠正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行为,划清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界限,防范消费误导。

  当前,互联网上出现一些意外事故、重大疾病等网络互助计划,少数也涉及车辆风险及家庭财产风险等领域。而为大量吸引会员,一些网络互助平台出现违规宣传和经营现象,甚至涉嫌变相或实际经营保险业务,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以互助计划名义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承诺赔偿给付责任,或诱导社会公众产生获取高额保障的刚性赔付预期,公开宣称足额赔付和提取准备金,违规开展保险运营活动。

  二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将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进行对比和挂钩,混淆保险产品与互助计划的区别。

  三是打着“保险创新”“互联网+保险”等名义进行虚假、误导宣传。

  四是宣称互助计划及资金管理受到政府监管。

  五是以互助计划名义收取保险费并非法建立资金池。

  此次专项整治工作将分四步走,分别是排查分类、限期整改、查处以及总结评估。

  具体来看,排查工作应当覆盖运营主体工商登记注册在本地区的全部网络互助平台,摸清各平台基本情况和风险底数,要实现“一平台一档”,此项工作要求于2017年1月16日前完成。在排查的基础上还要对平台进行分类:一是向公众明示互助计划与保险产品的区别,未诱导公众产生可获得风险保障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二是违规使用保险术语,存在虚假、误导宣传或其他不规范行为,但未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的平台;三是诱导公众产生刚性赔付预期,或存在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并非法建立资金池等行为的平台。其中,二、三类网络互助平台为本次专项整治对象,第三类网络互助平台为重点整治对象。

  通知要求,对于二、三类网络互助平台,应进行监管谈话、警示教育,督促其于2017年2月中旬前完成整改。具体整改措施包括不得以任何形式承诺风险保障责任或诱导消费者产生保障赔付预期、明确平台性质、与保险产品划清界线、妥善处理存量业务以及不得以保险费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或非法建立资金池等。

  根据通知要求,在整改期限结束后,各保监局应及时评估整改结果,按照区别对待、分类处置的原则,于2017年2月底前依法采取差别化处置措施。

记者 赵广道

编辑 杜向杰

business.sohu.com true 中国保险报mp https://business.sohu.com/20161226/n476990572.shtml report 1360 12月26日,中国保监会下发通知,决定开展以网络互助计划形式非法从事保险业务专项整治工作,旨在化解潜在金融风险,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全面摸清互助平台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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