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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清辉:交通运输部整顿共享单车正当其时

宋清辉 阅读(0) 评论()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从住宅到公交站台、地铁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直都是一个大难题,而共享单车的出现则彻底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虽然能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共享单车从一出生其乱象如影随形、乱象频发:乱停乱放、运营维护不到位、押金安全等问题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中国产经新闻报记者 梁文艳报道

  靴子终于落地了。红遍全国且争议日增的共享单车乱象,终于引致监管 “紧箍咒”。

  日前,交通运输部对外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明确鼓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俗称“共享单车”)运营企业采用免押金方式提供租赁服务,但是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征求意见稿》明确,“共享单车”是城市绿色交通系统的组成部分,是方便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的重要方式。城市人民政府是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坚持“服务为本、改革创新、规范有序、属地管理、多方共治”的基本原则鼓励和规范发展。

  对于车辆投放数量增长较快与停放空间不足问题之间的突出矛盾,征求意见稿表述,鼓励各地自身特点,探索与停放设施资源、公众出行需求等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

  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从住宅到公交站台、地铁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一直都是一个大难题,而共享单车的出现则彻底解决了出行最后一公里难题。虽然能够解决出行“最后一公里”的难题,但共享单车从一出生其乱象如影随形、乱象频发:乱停乱放、运营维护不到位、押金安全等问题也引起了不小的争议。

  据不完全统计显示,目前全国30多家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运营企业,累计投放共享单车已经超过1000万辆,累计服务超过了10亿人次。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极大地方便了公众短距离出行和公共交通接驳换乘,在更好地满足公众出行需求、有效解决城市交通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构建绿色出行体系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推动了分享经济的发展。但同时也存在车辆乱停乱放、车辆运营维护不到位、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用户资金和信息安全风险等问题。

  宋清辉说,此时出台征求意见稿整顿共享单车正当其时。

  多地出台“紧箍咒”

  客观来说,《征求意见稿》的发布,源自共享单车的乱象。这个从2014年出现的新兴行业因解决了“最后一公里”难题迅速火暴全国,然而,乱停乱放等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这与游离监管体系之外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促使决策层不得不收紧缰绳,治理规范的共享单车。

  记者注意到,除了交通部发布了征求意见稿外,北京市交通委在4月21日也对外发布了《北京市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共享自行车的发展规模要与市民短途出行需求、城市空间承受能力和道路资源与停放设施承载能力相匹配,共享自行车不能无序投放,要科学把握总量和投放节奏,防止盲目扩展。

  纵观北京市交通委发布的《指导意见》可分为6个部分共计24条,对于企业、政府、使用者的责任则提出了数量管控要求。

  在此前,北京市相关部门也表示,将在东城人流多、停车资源较少的区域试点规划近600个非机动车规范停放区域。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在北京市交管部门发布指导意见之前,成都、深圳、济南等城市相继出台规范共享单车的相关指导意见。

  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副司长蔡团结针对共享单车的相关问题时表示,快速发展的共享单车亟待政府、单车、公众多方探索治理新路径。鼓励和规范是两个关键词,鼓励是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让老百姓可持续地来享受共享单车的便利,规范是要守住安全的底线,守住服务质量的底线。

  蔡团结强调,各地还应通过规划停车点位等方式补上目前自行车停放管理上的短板,要充分考虑租赁自行车的特点,随借随还方便。有一个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结合,负面清单是机动车道不能停、盲道不能停。正面清单则主要在交通场站、商场人流密集区,有足够地方停。不主张全城市都画上白框停车,这失去了互联网自行车的便利。

  交通部表示,企业应在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用户押金监管、网络信息安全等方面,探索精细化管理。必须要求企业投放的车辆和运行的车辆都要符合相关技术要求,企业要能发现被损害的车辆及时回收,避免乱堆乱放造成社会治理的难题。同时,还有一些不是使用损坏是人为造成的,这种肆意破坏公共自行车,损害了企业的财产合法权益,有关部门会依法处罚。

  不难看出,让共享单车规范,卸下如影随形的乱象,是此次各级监管部门征求意见稿的用意所在。

  电动自行车存隐患被多城市抛弃

  除了鼓励与规范共享单车外,交通运输部的征求意见稿还特别强调,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

  那么,缘何不考虑电动自行车呢?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曹磊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采访时认为,电动自行车在行驶中速度比较快,也容易发生交通意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么交通责任对于租赁共享电动自行车的责任目前并没有明确。

  据蔡团结表示,在征求意见稿出台前,交通部在各城市开展调研后发现,因为电动车车速较快、自重较大,电池安全隐患等问题,有些城市提出暂不发展共享单车。有的城市认为,标准化的共享电动车解决了中短距离的交通问题,能有效遏制超标运行的电动自行车,但是基于安全角度考虑,没有明确鼓励。

  蔡团结说,之所以对共享电动车做出不鼓励发展的要求,实际上也是根据各地的实践经验,采取的折中方案。

  优品金融研究所宏观经济研究员王健昆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认为,除了电动自行车自身较重、电池等安全隐患外。电动自行车的能源消耗也比较多,例如公共充电站建设管理调配成本高,而报废利用率却很低。

  据记者了解,因为安全等问题,电动自行车被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所抛弃。那么,电动自行车没有“活路”了吗?答案是否定的。

  虽然电动自行车被北京等城市否定,但是南京市却向电动自行车抛出了“橄榄枝”。3月初,南京市发布了《南京市促进网约自行车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将共享电动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归纳为网约自行车进行监管,网约自行车是以互联网技术为依托构建平台,为市民提供日常短距离出行的休闲、旅游等主要功能的自行车(含电动)服务,是城市慢行交通系统的组成部门。

  据记者了解,相对其他二三线城市外,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打开大门的只有南京市。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城市交通研究中心主任杨新征在交通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目前,不同城市对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的认识不一样,有的城市不发展,有的城市允许发展,基于安全考虑,交通部采取了比较审慎发展的态度。原标题:交通部拉响共享单车“紧箍咒” 共享电动自行车被“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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