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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银智库研究》第84期:商业银行服务自贸区发展战略研究(上)

  

  内容提要

  十八大以来,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速。从上海自贸试验区,到2014年底获批的天津、广东、福建,再到2016年8月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七地获批,我国自贸试验区已经形成“1+3+7”的全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进金融开放与创新是自贸区试验区的重要任务。商业银行作为中国金融业的最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自贸区金融开放与金融创新的主力军。在十九大提出“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的背景下,本课题研究了如何在新的自贸区体系下实现商业银行离岸业务乃至国际化业务稳健快速发展,更好地服务我国实体经济。

  一、我国自贸区成立的背景、战略意义

  世界范围内自贸区的发展和基本功能。从历史上看,自由贸易区从自由港发展而来。自由贸易区是一国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功能区域,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可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目前自由贸易区范围遍及各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数量不断增加,功能趋向综合化,管理不断加强。

  我国自贸区设立的背景与意义。自贸区的设立是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化对外开放、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的必然结果。当前我国已正式形成“1+3+7”共计11个自贸区的格局。我国自贸区是在美国主导下的全球贸易和投资规则重构、中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压力,以及金融制度改革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的背景下成立的,具有推进主要领域改革和创新、以点带面释放多重改革红利与推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进程的重要意义。

  二、我国各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各自贸区的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11个自贸区的发展目标、战略定位和主要任务各具特色。根据不同的地区特点,设置不同的改革开放路径,体现了对区域战略布局和区域改革发展的总体考虑。

  上海自贸区的发展现状。上海自贸区已经历了三个版本,在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一是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二是构建了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三是为全局性改革发挥了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当前改革已进入全面深化的3.0阶段,正在筹划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第二批自贸区发展现状。广东、天津与福建自贸区成立两年多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取得了一批具有开创性、实效性的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

  三、自贸区的金融开放与金融创新

  金融基础设施创新。主要包括分账核算体系、自由贸易账户系统(FT账户)和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统(CIPS)。

  基本金融制度改革。主要包括利率市场化和外汇管理改革。

  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创新。主要包括跨境贸易结算、跨境投融资业务和跨境交易类业务创新。

  非银行业金融业务创新。主要包括融资租赁业务创新、跨境证券投资和国际金融资产交易平台建设。

  金融创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一是FT账户的推广仍有待加快;二是人民币汇率下行背景下外汇管制加强;三是防范系统性风险背景下,金融创新面临更严格的监管。

  四、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空间分析

  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的种类。对商业银行现有自贸区业务创新进行梳理,大致可将其归为跨境结算类业务、跨境融资类业务、投资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四大类。

  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的发展空间。商业银行可借助自贸区率先推进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以及外汇管理改革等金融创新改革的机遇,积极探索金融服务国际化和管理模式创新。

  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一是区域金融开放政策不平衡带来创新瓶颈;二是境外当地政策限制制约金融业务拓展;三是跨境经营管理与风险防控能力尚待提升。

  五、政策建议。第一,促进自贸区升级为“改革开放试验区”,以开放促改革。可依托自贸区先行开放的优势,进一步扩大自贸区的改革自主权与开放水平,将自贸区打造成为“改革开放试验区”,以开放促改革、以开放促发展,将自贸区的改革开放经验由点及面复制和推广,进而推动全面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的构建,并引领全国商事制度改革、金融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利率和汇率市场化改革等重要改革任务。第二,依托实体经济,加快自贸区金融创新。在宏观环境逐步稳定,系统性风险可控的情况下,可以自贸区作为金融创新的高地,在确保服务实体经济的基础上,加快金融创新步伐,允许一些创新业务在自贸区小范围试点。第三,试点推广FT账户,具体可仿照FT账户向上海全市科创企业扩容的方法,考虑上海自贸区FT账户向满足特定条件的第二、三批自贸区企业开放,由此达到渐进式放开的目的。第四,进一步完善自贸区金融风险监管体系,具体包括完善自贸区银行业务的监管指标、建立自贸区金融业务的信息披露机制、在监管层面建立共享的自贸区监测数据信息平台等。

  目 录

  一、我国自贸区成立的背景、战略意义

  (一)世界范围内自贸区的发展和基本功能

  (二)我国自贸区设立的背景与意义

  二、我国各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一)各自贸区的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

  (二)上海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三)第二批自贸区发展现状

  三、自贸区的金融开放与金融创新

  (一)金融基础设施创新

  (二)基本金融制度改革

  (三)商业银行的主要金融创新

  (四)非银行业金融业务创新

  (五)金融创新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四、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空间分析

  (一)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的种类

  (二)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的发展空间

  (三)商业银行自贸区业务发展存在的问题

  五、政策建议

  (一) 促进自贸区升级为“改革开放试验区”,以开放促改革

  (二)依托实体经济,加快自贸区金融创新

  (三)试点推广FT账户

  (四)进一步完善自贸区金融风险监管体系

一、我国自贸区成立的背景、战略意义

1.世界范围内自贸区的发展和基本功能

  (1) 世界范围内“自贸区”的产生

  13世纪法国开辟马赛港为自由贸易区。1547年,意大利正式将热那亚湾的里窝那港定名为世界上第一个自由港。其后,为了扩大对外的国际贸易,一些欧洲国家陆续在一些港口城市开辟自由港。

  18世纪中叶至19世纪中叶,英国完成第一次工业革命,建立了全球殖民体系,支配世界市场,推行自由贸易政策。英国的自由贸易政策较之垄断贸易政策,比较容易被各国和殖民地国家接受,以往的不平等贸易增加了平等的成分,各国贸易政策逐步由对抗转向包容,自由贸易成为趋势。

  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提出可在自由贸易区发展以出口加工为主要目标的制造业。20世纪60年代后期,一些发展中国家也利用这一形式,并将它建成为特殊的工业区,逐步发展成为出口加工区。20世纪80年代以来,许多国家的自由贸易区向高技术、知识和资本密集型发展,形成“科技型自由贸易区”。

  目前自由贸易区范围遍及各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其他还有中欧自由贸易区、欧盟—拉美自由贸易区等等。

  (2)自由贸易区的基本功能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

  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

  (3)世界范围内自贸区发展的主要特点

  一是数量不断增加。最典型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迅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开始下降,失业人数增加。在此情况下,为了刺激对外贸易发展,各州纷纷设立对外贸易区。到1980年,全美的自由贸易区增加到77个,到1994年底,自由贸易区已达199个,贸易分区达285个,总数为484个。截至2013年6月19日,全球已有1200多个自由贸易区,其中15个发达国家设立了425个,占35.4%;67个发展中国家共设立775个,占64.6%。

  二是功能趋向综合化。随着自由贸易区数量的持续增长,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早从70年代开始,以转口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和以出口加工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就已经开始相互融合,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趋向综合化。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因此,世界上多数自由贸易区通常都具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综合起来就会大大提高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三是管理不断加强。各国的自由贸易区在初创时由于条件不同,功能各异,管理水平也相差较大,但是经过几十年的竞争发展,各国自由贸易区的管理已逐渐趋向规范化。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由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颇具特色的管理体制。世界上四个主要的自由贸易区(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权威性非常强。四国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授权上大体相近,都是港区合一,成立经联邦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有权审批项目立项。特别是着眼于自由贸易区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超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极富特色和成效,带动了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发展上成效显著。

2.我国自贸区设立的背景与意义

  中国共产党的十七大把自由贸易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十八大提出要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以周边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形成面向全球的高标准自由贸易区网络。十九大提出,要“拓展对外贸易,培育贸易新业态新模式,推进贸易强国建设。实行高水平的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政策,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大幅度放宽市场准入,扩大服务业对外开放,保护外商投资合法权益。赋予自由贸易试验区更大改革自主权,探索建设自由贸易港。”自贸区的设立是我国顺应经济全球化趋势、深化对外开放、加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合作的必然结果,是我国推动形成全面开放新格局战略的重要一环。

  (1)发展历程

  早在20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总体研究协调小组就开始关于自由贸易区问题的系统研究,当时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分析形势、判断趋势、把握机遇和应对挑战方面。由于当时我国正集中解决入世问题,因此关于自贸区的相关研究虽在推进之中,但尚未在公开场合正式提出。

  随着中国与美国、欧盟先后达成关于中国加入WTO的协议,自贸区的组建时机日益成熟。2000年10月,朱镕基总理在中国与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正式提出在WTO承诺基础上建设更加互惠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倡议,并于2001年11月,与东盟达成了自贸区共识,宣布十年内建成自由贸易区的目标。2002年11月4日,《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这是中国对外缔结的首个自贸协定,自贸区建设正式启动。2010年1月1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建立。此后,中国加快了自贸区商谈的步伐,形成了由近及远、从周边向全球展开的自贸区建设态势。

  通过推进改革开放,加强区域经济合作,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大大增强,运用国际经贸规则的能力明显提高,进一步对外开放的条件已经成熟。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把自贸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将其提升到与多边贸易同等甚至更加重要的位置,为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提供了新的途径和方式。

  2013年8月2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是我国境内第一个自由贸易区,是我国新一轮改革开放的“试验田”,是加快中国经济融入全球步伐的重要战略抓手和关键平台。上海自贸区成立后,以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制度创新为核心,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在建立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等方面,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成果。

  上海自贸区成立后,许多省市也开始积极行动,希望获得自贸区资格。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在上海试点的基础上,选择若干具备条件的地方发展自贸区。2014年12月12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三个自贸试验区的主要任务是以上海自贸区的经验为主体,结合自身特点,在推进粤港澳合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化两岸经济合作方面探索实践,在新一轮的改革开放中发挥引领示范作用。自此,我国自贸区战略进入了加速推进新阶段。

  2016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在原有四个自贸试验区的基础上,再设立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区。七个自贸区所在省市在各自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开放以及吸引外资方面处于引领地位,体现了区域战略布局和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考虑。同时,根据各省市实际情况,设置不同的改革路径,进行差异化的改革试点,可以增加地区的适用性,促进我国开放型经济体系、结构、布局的进一步优化。

  至此,中国“1+3+7”共计11个自贸区的格局正式形成,为今后我国进一步对接高标准国际经贸规则,在更广领域、更大范围形成各具特色、各有侧重的试点格局,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供了重要支撑。

  (2)成立背景

  一是美国主导下的全球贸易、投资规则重构。自贸区的建立为中国参与新国际经贸规则的制定提供有力支撑。可以尝试通过在自贸区小范围的试点,带动金融改革和贸易及政府机制一系列的创新与政策变革。自贸区的小范围测试将为中国进一步开放和接受美式高标准贸易投资规则“试水”。自贸区的设立要小范围先行试验国际贸易新标准,逐步积累新形势下参与区域合作的经验,为与美国等发达国家开展相关谈判提供参考。

  二是中国经济面临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压力。近几年,一方面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我国外贸出口增速逐步放慢,国内经济遭受冲击,内需增长迟缓,同时部分产能过剩。这些矛盾日益突出,我国迫切需要结构转型;另一方面在新兴科技下,通过知识、信息和人力资本要素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推动力的新模式正在冲击中国固有的制造业优势。长期以来中国迫切需要一个改革契机,帮助中国经济从固有的状态迈向更高级的新经济阶段。由于外部在国际需求疲弱以及劳动力成本升高的背景下,中国不可能长期依赖外贸进出口支撑经济增长,因此对内不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是中国经济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三是金融制度改革与人民币国际化进程加速。自贸区在金融制度创新方面主要涉及:第一,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第二,利率市场化;第三,人民币的跨境使用;第四,外汇管理体制的改革。这四方面反映了金融为实体经济提供综合服务的总体需求。不难看出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将着力解决资金的自由流动问题,利率市场化将解决的是资金的合理定价问题,而人民币的跨境使用与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是为了促进企业的对外贸易与投资的便利化。

  (3)成立意义

  一是推进主要领域的改革和创新。自贸实验区肩负着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重要使命,将发挥示范带动、服务全国的积极作用,其主要开展以下四方面改革创新:一是推进服务业扩大开放和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二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创新监管服务模式;三是金融领域不断开放;四是建立和完善与国际投资和贸易规则体系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系,培育国际化、法制化的运营商环境。

  二是以点带面释放多重改革红利。第一,自贸区的建设将会使运输及金融服务行业获益。在港口方面,自贸区带动了本地港口进出口货物量以及相关产业的升级。政府给予的相关优惠政策刺激了进出口贸易量的同时,自贸区从原先单一的商品储存和转运,转变到包括贸易、工业、旅游、金融等多方面业务,这将不断加快上海从原有的腹地港口升级到综合服务类港口;第二,推动自贸区产业结构调整及升级。自贸区内的免税和自由港政策将有利于吸引更多高端制造业从而促进产业升级;第三,自贸区建设将促进区域整体经济发展。

  三是推动中国新一轮改革开放进程。自贸区的建立,一方面是为了对抗外部压力及复杂的国际形势并建立与世界经济融合的桥梁;另一方面是为完成中国经济改革的最终目标,实现政府职能与市场职能的有效分离和有机结合,促使经济组织和政治组织在社会中发挥各自的优势,让中国经济获得可持续的增长动力。中国改革路径中的这次重新定位,让自贸区的建立成为我国进一步融入经济全球化的一个重要载体,同时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打造中国经济“升级版”的试验田,为中国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宝贵经验。

二、我国各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1.各自贸区的目标、定位和主要任务

  (1)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总体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继续积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探索不停步、深耕试验区”的要求,深化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贸易、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重点功能承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20.72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8.78平方公里)以及陆家嘴金融片区(34.26平方公里)、金桥开发片区(20.48平方公里)、张江高科技片区(37.2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扩大投资领域开放;三是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完善法制保障。

  (2)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试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力争建成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建设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二是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三是强化国际贸易功能集成;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增强自贸试验区辐射带动功能。

  (3)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总体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制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天津港片区30平方公里(含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天津机场片区43.1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1平方公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1.96平方公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流园区4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扩大投资领域开放,三是推动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推进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

  (4)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发展目标。坚持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功能培育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创新两岸合作机制,推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增强闽台经济关联度。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拓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功能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平潭片区43平方公里,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含象屿保税区0.6平方公里、象屿保税物流园区0.7平方公里、厦门海沧保税港区9.51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税区0.6平方公里、福州出口加工区1.14平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9.26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二是推进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三是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四是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五是推进金融领域开放创新,六是培育平潭开放开发新优势。

  (5)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东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大连片区59.96平方公里(含大连保税区1.25平方公里、大连出口加工区2.95平方公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6.88平方公里),沈阳片区29.97平方公里,营口片区29.96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二是深化投资领域改革;三是推进贸易转型升级;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加快老工业基地结构调整;六是加强东北亚区域开放合作。

  (6)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

  发展目标。经过三年左右有特色的改革探索,基本实现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涵盖三个片区: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二3.02平方公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一2.83平方公里),舟山岛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二是推动油品全产业链投资便利化和贸易自由化;三是拓展新型贸易投资方式;四是推动金融管理领域体制机制创新;五是推动通关监管领域体制机制创新。

  (7)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交通物流通达、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内陆经济转型发展,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7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郑州片区73.17平方公里(含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A区0.89平方公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0.41平方公里),开封片区19.94平方公里,洛阳片区26.66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扩大投资领域开放;三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增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交通物流枢纽功能。

  (8)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中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努力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7.97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二是深化投资领域改革;三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六是促进中部地区和长江经济带产业转型升级。

  (9)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努力建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两江片区66.29平方公里(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8.37平方公里),西永片区22.81平方公里(含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8.8平方公里、重庆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0.15平方公里),果园港片区30.88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建设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二是扩大投资领域开放;三是推进贸易转型升级;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推进“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联动发展;六是推动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城市群协同发展。

  (10)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法治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含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区块四〔双流园区〕4平方公里、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09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含成都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0.18平方公里),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21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二是统筹双向投资合作;三是推动贸易便利化;四是深化金融领域改革创新;五是实施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战略;六是激活创新创业要素。

  (11)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中心片区87.76平方公里(含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0.75平方公里、B区0.79平方公里,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3.64平方公里和陕西西咸保税物流中心〔B型〕0.36平方公里),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26.43平方公里(含西安综合保税区6.17平方公里),杨凌示范区片区5.76平方公里。

  主要任务和措施。一是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二是深化投资领域改革;三是推动贸易转型升级;四是深化金融领域开放创新;五是扩大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济合作;六是创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人文交流新模式;七是推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2.上海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1) 整体表现

  上海自贸区发展到目前已经历了三个版本。2013年9月上海自贸区挂牌,可以称之为自贸区1.0版;2015年中央批准深化自贸试验区方案,是2.0版;2017年5月,中央深改组正式批准全面深化上海自贸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是3.0版。

  回顾近年来的发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在两个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一是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四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了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带动了浦东新区经济发展质量效益的持续提升。2017年上半年浦东新区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1%。自贸试验区实现进出口6427亿元,同比增长17.9%,占全市41.4%。

  二是推进“一带一路”建设方面。截至今年6月,“一带一路”沿线65个国家中,共计52个国家已在浦东投资,累计投资企业3012个,利用合同外资115.83亿美元。截至今年8月,自贸试验区累计对沿线的捷克、印尼、俄罗斯、土耳其等25个国家投资了近40亿美元,一批代表企业从自贸试验区走向“一带一路”。

  (2)改革创新

  第一,制度创新进一步激发市场创新活力和经济发展动力。

  截至2017年8月底,上海自贸试验区新注册企业4.8万家,月均注册企业数量是挂牌前的5倍,新注册企业活跃度超过80%。新设企业中,新设外商投资企业8781家,占比已从挂牌初期的5%上升到目前的近20%。实到外资167亿美元,相当于挂牌前20多年总和的两倍。2017年以来,区内跨境人民币结算总额为6735.8亿元,占到全市的59.87%,进一步推进了人民币国际化。自政策发布以来,累计有668家企业发生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资金池收支总额8497.7亿元,有效节约了企业跨境交易成本。

  保税区域是上海自贸试验区最先运作的区域。在2013年之前,保税区域90%左右的企业集中在贸易、物流、加工制造三个行业,约7000多家。经过四年建设,这三个行业企业总数增加了1万家,但占比下降到58%。与此同时,新增的高附加值服务业占比达到35%,形成了商务服务、技术服务、文化服务的新三大行业。四年来,保税区域实现了区域经济规模年均增长9%,进出口额年均增长5%的持续稳定发展。

  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区两年多来,制度创新显示出对新扩片区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的积极作用。陆家嘴金融片区的金融开放创新功能更加完善,黄金国际板、保交所、沪港通等跨境金融服务功能性平台落地运行,区域新增企业8000多家,是扩区前同期的2倍多,其中,持牌金融机构数量增加98家,达835家。金桥开发片区持续推动“金桥制造”和“金桥服务”协同发展,推动先进制造业向研发、设计、销售、服务等“微笑曲线”两端延伸,加快培育“互联网+”、“物联网+”、虚拟现实等跨界融合生产性服务业新兴业态,经济发展质量效益明显提升。张江高科技片区持续推进“双自联动”,在药品上市许可人制度、海外人才出入境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机制等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不断完善,新增企业近5000家,其中1/4的企业属于高新技术类企业,增长幅度是扩区前同期的2倍多。

  第二,构建与国际投资和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

  一是确立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一致的市场准入方式。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制定和实施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外商准入政策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大幅提升。与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相衔接,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不断深化,推出实施了先照后证、注册资本认缴制、多证合一、集中注册、简易注销等准入环节全流程的创新改革举措,强化了企业的市场投资主体地位。

  二是确立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口岸监管服务模式。对标国际贸易便利化的最佳实践和通行规则,上海自贸试验区率先探索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改革,整合口岸管理资源,打破信息孤岛壁垒,单一窗口覆盖范围从最开始的海关、检验检疫两个部门,已经扩展到涵盖中央和地方的22个部门和单位,企业申报数据项在船舶申报环节缩减65%,在货物申报环节缩减24%,累计为企业节省成本超过20亿。上海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已作为自贸试验区最佳改革实践案例全国复制推广。

  三是确立适应更加开放环境和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创新制度,形成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联动机制。上海自贸试验区创设的自由贸易账户体系,建立了“一线审慎监管、二线有限渗透”的资金跨境流动管理基础性制度。目前累计开立6.8万个自由贸易账户,业务涉及110多个国家和地区、2.7万家境内外企业。以自由贸易账户为基础,建立了资本项目可兑换、利率全面市场化、金融市场开放、人民币国际化等核心领域金融改革的制度安排和操作路径。上海自贸试验区金融开放与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发展,金融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显著提升,有效地服务了实体经济发展,完善了宏观审慎和风险可控的金融监管体系,极大提升了金融市场能级,增强了上海资金、资产、资源价格的国际影响力。

  四是确立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透明高效的准入后全过程监管体系。建立了诚信管理、分类监管、风险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五位一体”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实现由规范市场主体资格向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转变,目前已经在67个行业和领域全面实施。

  第三,为全局性改革发挥了示范引领和突破带动作用。

  四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的改革创新理念和制度创新成果已分领域、分层次在全国复制推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在全国其他10个自贸试验区,以及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广实施。外商投资备案管理、企业准入“单一窗口”等37项投资领域改革措施在全国复制推广。先进区后报关、批次进出集中申报等34项贸易便利化改革措施,已在全国范围、长江流域范围、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等分阶段有序推广实施。跨境融资、利率市场化等23项金融制度创新改革成果分领域、分层次在全国复制推广。上海自贸试验区的主动开放、自主改革,探索了新形势下推动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的新路径,为全国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和模式。今年年初,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目前,全面深化方案细化的98项改革任务和2017年的24项重点工作已经全部推开。

  第四,改革进入全面深化3.0阶段,筹划设立自由贸易港区。

  2017年5月,中央深改组正式批准《全面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自此,上海自贸区改革深化进入3.0版本。《方案》明确提出,在洋山保税港区和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设立自由贸易港区。对标国际最高水平,实施更高标准的“一线放开”、“二线安全高效管住”贸易监管制度。目前,上海自由贸易港方案正在完善和报批过程中,其建设必将对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发挥更大作用,是上海国际航运中心建设的新引擎。

3.第二批自贸区发展现状

  (1)广东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整体表现方面,两年多来,广东自贸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力推进金融创新发展,取得了一批具有开创性、实效性的金融改革创新成果,形成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创新经验。具体而言,深圳前海争取到40条金融目录,大力推进人民币离岸业务在岸结算中心等建设;广州南沙金融创新“15条”获得批准,重点发展航运金融、离岸金融等特色金融业;珠海横琴引进澳资银行、跨境支付结算、跨境融资等取得突破。

  2017年9月22日,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广使用NRA账户的通知》,进一步推广使用境外机构境内银行结算账户(NRA账户),促进广东省跨境金融创新,对引入境外优质金融资源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具有积极作用。下一步,广东省将探索进一步拓展和完善NRA账户功能,争取在广东自贸试验区内以“NRA+”为特殊记号开展本外币跨境业务创新试点。

  广东自贸区成立以来,区内累计新设企业超过13万家,相当于上海、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同期新设企业数量之和;入驻金融机构和创新型金融企业超过5万家,居全国各自贸区首位;人民币结算地位不断提高,逐渐成为广东自贸区跨境资金往来主要货币,截至2017年3月末,南沙、横琴自贸片区共办理跨境人民币收支4237.2亿元,占区内本外币跨境收支超过八成。

  改革创新方面,一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以金融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让自贸区建设项目可从境内和境外获得低成本资金,让跨国公司可以利用自贸区平台提升财务运作效率。截至2017年3月末,广州南沙、深圳前海和珠海横琴新区共有229家企业办理了跨境人民币贷款业务,汇入贷款金额415.4亿元。

  二是促进自贸区总部经济发展。降低企业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的准入门槛,助力企业“走出去”,提升统筹配置境内外资金的能力。截至2017年3月末,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已备案315个人民币资金池,累计收付2853.1亿元。

  三是推进外汇管理改革。支持中小型跨国公司对境内外成员企业资金进行集中运营管理,拓宽了融资渠道。截至2017年3月末,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已有4家跨国公司的15家成员企业开展外汇资金池业务,共集中外债额度6.7亿美元,集中对外放款额度3.3亿美元。

  四是开展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截至2017年3月末,广东自贸区南沙、横琴片区企业共通过全口径跨境融资宏观审慎管理政策向境外借款11笔,金额累计3.2亿美元。

  五是加强粤港金融跨境合作。为提高粤港两地跨境资金往来的结算效率,广东自贸区在全国率先推出粤港电子支票联合结算试点,让客户通过试点银行机构即可办理香港电子支票的收款,将结算区域由香港拓展至广东自贸区,为粤港两地民生经济往来提供了又一个方便、快捷、安全的支付工具。

  (2)天津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整体表现方面,两年多来,天津自贸区在行政体制改革特别是简化审批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金改30条”近8成的核心政策已经落地,尤其是在融资租赁方面做了大量的探索;跨境电商等新型贸易业态、创新创业、以及高端制造业的开放已经成为天津自贸区的特色。

  截至2017年3月底,天津自贸区《总体方案》90项改革任务完成80项,占总量的89%;两批175项自主制度创新举措中有168项落地实施,占总量的96%;新增市场主体31374户,注册资本11226.98亿元人民币,新增市场主体数是自贸区设立前历年登记市场主体户数的1.4倍。

  改革创新方面,一是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天津自贸区三个片区建立了集中统一的行政审批机构,实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简易注销登记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实现了企业设立“一照一码一章一票一备案”一天办结,形成了具有天津特色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

  二是对负面清单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实行备案制。截至2016年年底,自贸试验区新设外商投资企业1547家,占全市近60%,95%以上通过备案设立;注册资本3075亿元。

  三是建立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天津海关、天津检验检疫局分别出台三批29项、四批48项通关通检便利化措施,提高了口岸监管服务效率。2016年自贸试验区所在功能区合计实现外贸进出口1961.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5.8%,占天津市的29%。

  四是推动融资租赁产业聚集发展。天津自贸区租赁业创新保持全国领先地位,区内各类租赁公司达到2534家,其中融资租赁公司总部超过1000家;租赁飞机累计达到837架,约占全国90%;租赁船舶104艘,约占全国80%;租赁海上石油钻井平台11座,占全国100%,集聚效应明显。

  五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实施京津冀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实行京津冀跨区域检验检疫“通报、通检、通放”和“进口直通、出口直放”一体化模式,推动区内金融机构为京津冀地区市场主体提供同城化金融服务,并设立100亿元的京津冀产业结构调整引导基金,构建了三地统一的互联网办税服务平台。

  六是建立健全法制保障体系。设立自贸试验区法庭和检察室,天津市仲裁委成立自贸试验区国际仲裁中心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促进自贸区各项业务依法合规发展。

  (3)福建自贸区的发展现状

  整体表现方面,两年多来,福建自贸区积极推动制度创新先行先试,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2017年4月底,福建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确定的186项试验任务,已实施并取得初步成效175项,落实率达94.5%;推出实施创新举措255项,其中89项属全国首创,发布创新实践案例57个;4批70项创新成果在全省复制推广,“一照一码”、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投资体制改革四个一”等一批创新成果在全国复制推广或学习借鉴;新增企业59175户、注册资本11381.66亿元,分别约占全省同期的1/5和1/2,是挂牌前的3.83倍和5.13倍。

  改革创新方面,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初步确立“简单政府”管理模式。大幅精减下放审批权限,推进政府服务标准化透明化。截至2017年4月底,253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到三个片区实施,取消64项前置审批,投资项目从选址到竣工验收涉及的147项审批事项精简合并为26项,简化率达82.3%。

  二是推进项目审批全流程格式化,基本建成符合国际标准的投资服务体系。福建自贸区推进项目选址精准化、项目审批标准化、企业服务便利化,实施税控发票网上申领、电子签章服务、移动税务平台等创新举措,95%的办税事项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三是推进智能化通关模式改革,初步建立符合国际规则的贸易便利化服务体系。建成高标准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立以信息化为支撑的贸易便利化模式,实现口岸监管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海关在全国率先实施货物状态分类监管制度,实现了保税和非保税货物同仓存储。

  四是推进金融开放创新,初步形成有效服务实体经济的金融体系。金融机构加快集聚,金融业务持续创新。截至2017年4月底,区内已设立金融机构163家,比挂牌前增长35.8%;各类准金融机构6956多家,比挂牌前增长409.2%;共办理人民币跨境业务1890亿元,累计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15.4亿元。

  五是推进闽台深度合作,基本形成两岸融合发展的新模式。创新产业合作机制,建立通关合作机制,拓展交流交往新渠道。截至2017年4月底,自贸试验区新增台资企业1601家,占全省64.7%。

  六是扩大开放的广度和深度,初步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扩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加快建设“海丝”开放合作新高地。截至2017年4月底,自贸试验区累计新设外商投资企业2537家、合同外资173.77亿美元,分别为挂牌前历年总和的2.23倍和2.26倍。

  七是强化风险防控,基本建立以信用约束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制订全国首张风险防控清单,率先建成监管信息共享“一张网”,建立动态监测预警机制。截至2016年底,2960家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全部通过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共享至相关部门。

  八是健全法治保障,初步建立与深化改革相适应的法律服务体系。颁布实施《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办法》《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等,成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机构,建成了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和管理机制。

  九是培育发展新动能,基本形成以创新带动发展的新态势。发挥福州“新区+自贸试验区”、厦门“经济特区+自贸试验区”、平潭“综合实验区+自贸试验区”政策叠加优势,两区融合发展趋势逐步形成。

  民生银行研究院宏观&区域研究团队

  minshengyinhang

  黄剑辉 huangjianhui@cmbc.com.cn

  应习文 yingxiwen@cmbc.com.cn

  王静文 wangjingwen2@cmbc.com.cn

  袁雅珵 yuanyacheng@cmbc.com.cn

  刘德伟 liudewei@cmbc.com.cn

  任 亮 renliang1@cmbc.com.cn

  孙 莹 yingyingxiaozi@126.com

  张雨陶zhangyutao@cmbc.com.cn

联系人|袁雅珵(微信:349016153)

business.sohu.com true 民银智库 https://business.sohu.com/20171124/n523341216.shtml report 25991 内容提要十八大以来,我国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全面提速。从上海自贸试验区,到2014年底获批的天津、广东、福建,再到2016年8月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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