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金周刊》报道: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日前透露,国有企业并购破产工作将进一步推进,跨国公司并购中国国企的政策草案已经拟定,正式文件即将形成。
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本次国家经贸委所推出的跨国并购草案是完全符合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承诺的,而其放开的步伐也可能会相当惊人,实际意味着跨国公司的购并目标可以不局限在原有的中小企业,部分国内500强公司将首度向跨国公司开放,而外资持股比例也极有可能在本次细则调整中出现重大突破。
截至目前,外资以购并方式向国内投资只占外商在华总投资额的6%,而在国外购并的发生比率几乎是这个数据的10倍,那么,跨国公司购并中国企业到底卡在哪里?世界产权贸易学会理事,长期从事涉外资产购并研究的海元律师事务所彭琰律师一语道破天机。我国现有的三部外商投资法律主要是关于外商在国内新设企业的,对于外商以购并方式进行直接投资则没有涉及。国家经贸委1999年8月制定颁布的《外商收购国有企业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外商可以参与购并我国的国有企业,但在兼并、收购的操作规程方面还没有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措施。另外,我们还缺乏反垄断法、社会保障法等跨国购并的配套法律体系。在具体的购并操作过程中,由于操作规程不明确,往往出现政出多头的局面,导致购并的手续复杂难办,增大了购并的交易成本。
德勤公司副总经理武亚林认为,制约外资进入的因素很多,最根本的是赚的钱能否拿走以及是否有健全的融资渠道以保证外资进来后能够维持下去。完善有关外资购并的法律体系,制定明确具体的操作规程,依靠法律、制度手段来规范外资购并,减少政府的直接干预行为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问题。权威人士说,积极推进市场化的企业并购、重组将是政府下一步的主要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