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产权改革问题
农村信用社产权由三部分组成:一是社员股金,二是股金外的积累,三是历年亏损挂帐,资本金严重不足。除极个别地方外,由于农村信用社无法破产,因此只能考虑增资扩股,特别是建立“社员股”和“投资股”的平行体系。从今后的长期发展看,社员股在当前的农村信用社系统已经不具备真正的控制与决策意义,仅仅具备参与意义。重要的是投资股,只有放开民间对信用社的投资,才能在产权和治理结构上形成真正的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