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正式受理了ST九州欺诈股民一案。
记者昨天在北京嘉安律师楼了解到,由该律师楼律师代理的股民状告ST九州一案日前已经被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这也是继大庆联谊(相关,行情)和山东渤海集团(相关,行情)之后,国内法院受理的第三起因上市公司做虚假陈述而欺诈投资者的案例。
北京嘉安律师楼律师杜雅儒和吴律师向记者介绍说,早在去年10月26日,中国证监会就对福建九州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反证券法规的行为进行了调查。并且在检查中发现了诸多的违规事实。
首先,九州股份1993年定向募集股金没有足额到位。而是采取了垫资等手段编造募集资金全部到位,其实九州股份于1993年3月4日为内部职工购买股票垫资432万元,该笔资金至今仍未收回。
另外,ST九州股份在1996年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也存在违规行为。包括在发行申报材料中通过虚假冲减财务费用,虚假销售房地产等手段虚增公司前三年业绩,其中虚增1993年利润1929万元,虚增1994年利润1520万元,虚增1995年利润1704万元。基于以上几点,ST九州股份的行为已经构成了虚假陈述和未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行为,对投资者造成了一定的利益损害。
由于违规事实的存在,杜、吴二位律师表示对此案的胜诉有绝对的把握。但同时也不排除此案的进展会很艰难。因为除了ST九州本身存在欺诈股民行为以外,还有一些不确定因素,比如相关可操作的法规不多,过去没有可借鉴的案例,以及系统本身存在的风险性等等。况且,由于目前ST九州因连续三年亏损而被暂停上市,财务状况出现严重下滑,其内部重组的结果如何还是未知数,因此,股民能够获得多少赔偿现在很难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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