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报告:未来收入分配核心仍然是反贫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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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科院经济所的一份“收入分配”报告认为,从总体上看,我国居民收入尚处在快速增长过程中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过程中,富者富得快,收入低的生活也不断改善,但两者的差距在扩大。核心问题是给低收入者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使他们参与到经济增长的过程中来,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这样就不会出现两极化。
收入分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城市劳动要素不平等
报告认为,我国收入分配不平等主要表现在城市劳动要素的不平等上。劳动要素不平等导致收入分配不平等可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劳动力市场存在歧视,劳动力获得收入的机会不平等,如城市和农村、垄断和非垄断部门的不平等问题;二是劳动力要素提供者的身份和要素改善上的差别,主要是农村劳动者如何能有与城市劳动者平等的身份,以及获得与城市劳动者差别较小的教育,提高素质,从而获得现代部门的就业机会。
从我国发展阶段看,解决分配问题应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解决工业化问题,重点是农村劳动力的转移,以及资本——劳动力配置最大化,普遍的工业部门就业是这一时期最为核心的问题,只有广泛的工业化、城市化后,劳动权才可能平等,否则劳动力市场就是分割的和歧视性的。第二步,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完成,劳动力要素权利平等化,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在福利制度普遍建立的条件下,分配的重点在于劳动者自身素质的提高,使其更多地分享要素收入。
优先就业是发展战略的重点。我国有着大量的劳动力供给,劳动力价格在世界上非常有竞争优势,因此,应以优先就业作为今后发展战略的最重要选择,大力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特别是发展劳动密集型的中小企业。
促进劳动力要素的平等。一是促进劳动力市场的机会平等,这需要反垄断和打破城乡分割,建立全国范围的劳动力市场,促进要素流动,通过流动使得报酬平均化,发挥市场力量对收入差距的收敛作用。二是促进劳动力本身素质和身份的平等。这里主要强调的是普遍教育,只有提高人的基本素质,劳动者的平等才有初步的基础。城乡户籍制度导致的身份不平等也应逐步消除。劳动者只有在身份和教育等方面无歧视的条件下,创造和分享价值的权利才能平等。
收入分配政策:消除贫困并提高贫困人群分享能力
报告认为,我国未来收入分配政策选择,要积极吸取国际上发展中国家的经验,核心就是反贫困,消除贫困,提高中国最广泛的民众分享全球化刺激经济增长好处的能力。
收入分配政策遵循“调高、保低、扩中”的思想进行调整。所谓“调高”就是对高收入者进行适当调整,如所得税,通过有效的税收政策促进高收入的收入转向投资,如再投资抵免所得税以扩大就业,又如转向捐赠公益事业等;“保低”则是国家必须注重反贫困、区域平衡调整,千方百计削弱城乡贫困极化的趋势,增加贫困人群的就业机会,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扩中”,就是通过提高教育素质和扩大就业政策,并保证合法的多种收入途径,使得专业人士的价值创造和收入相匹配,扩大中等收入阶层,使得新中国教育普及化后成长起来的有知识人群成为社会的中坚。
政府目标:保证经济公平、公正和平等
我国作为发展中国家,在初次分配上要强调市场配置资源的有效性,在再分配过程中要通过公共支出、税收和价格等综合手段进行调整,强调分配的相对平等,使人们在经济增长过程中有公平的参与机会,共享增长的成果,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经济的可持续增长。
即在初次分配领域,坚持在公平基础上的以效率为主的分配原则;在再分配过程中,坚持效率基础上的以公平为主的分配原则。在现阶段,应该实行较为适度的收入再分配政策,其要义是收入再分配政策不应该阻碍市场经济体系的建立,不应该造成市场的扭曲,不应该以牺牲效率为代价,不应该影响社会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不应该违背绝大多数人认可的收入分配的基本原则。政府再分配政策的目标是保证经济的公平、公正和平等,包括人们参与市场权利的公平、竞争规则的公平和收入分配结果的相对平等。
近期政府收入分配工作的重点应放在以下几个方面:反垄断和市场进入的歧视,给人们以公平参与市场的权利;反腐败,奠定公正的市场竞争规则;反贫困,防止收入两极化,保证人们获得更多的发展机会。
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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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8月14日1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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