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佣金浮动”迫在眉睫 40余券商会盟江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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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先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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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规定:“浮动佣金制”将从“5·1”开始施行。山雨欲来风满楼,江城券商终于“坐不住”了。昨日,武汉证券业协会召集40余家会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在汉口召开“佣金制度改革座谈会”,研讨“降佣”问题。
制定最低佣金标准有无必要?券商普遍认为,调整佣金收费标准是大势所趋,由武汉证券业协会发出的一份调查问卷显示:回收的25份答卷中,竟有23份表示赞同。
那么,“5·1”后佣金到底该怎样降?多数券商提出了近乎一致的意见:
第一、坚持“两个区分”。即现场交易与非现场交易区分、散户与机构大户区分。现场交易的成本很高,要占用营业部很大一部分资源,而非现场交易(网上交易、电话委托等)的成本很低,对这两部分的佣金收费标准,应有严格的区分。而从对营业部的贡献率来看,机构大户要远高于一般散户,有必要对机构大户给予一定优惠。
二、不低于成本价“倾销”。对一些券商营业部不计成本地大打佣金战的行为,几乎所有的与会者都表示“深恶痛绝”,对于可能接踵而至的一场“恶仗”,与会者都表示,不以低于成本的佣金收费标准“倾销”,不首先掀起价格战。成本价是多少?一些券商代表说,“不会低于2‰”。
有几家券商的代表甚至表示,即使价格战真正打起来,他们也不会参与,他们“要以服务和品牌取胜”。在一份以证券业协会名义草拟的《倡议书》上,明确表述:要以优质服务赢得客户,而不以现金返佣、送实物或礼券返佣、提供非证券性质的服务变相返佣等行为招揽客户。
三、要有一个大家共同遵守的最低收费标准。虽然他们没有明确提出“价格联盟”的概念,但应根据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一个最低佣金收费标准却在会上达成了共识,各券商营业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在最低收费标准和3‰之间浮动。他们认为,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不一样,没必要全国保持一致,经济发达地区券商的客户资金量大,收费标准会低于经济不发达地区。
据悉,此前深圳、上海、成都等地券商亦举行过类似会议。
来源:[楚天金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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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4月16日1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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