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开始发行的阳光转债,令业内人士瞩目。其实,业内对其关注的原因并不是江苏阳光(相关,行情)(600220)这家公司本身,而主要在于江苏阳光发行的可转债这种融资方式。此次阳光转债的发行,其指导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江苏阳光是去年4月公司可转债发行由审批制改为核准制后第一只获准发转债的公司。由此发出的信号是,可转债的发行方式已经开始启动,随后一批公司的可转债有望陆续推出,上市公司再融资渠道增多。
第二,增发这种方式在2000年被广泛使用后,由于很多增发公司的业绩表现并不理想,市场对增发公司的认可度降低,增发风险开始日益凸现。因此,此次江苏阳光可转债的发行,无疑给众多需要融资的上市公司以新的希望。
第三,对于承销商来说,由于可转债也要占用发行通道,券商也在帮助上市公司选择更合适、更可行的融资方式,可转债目前已成为券商积极推荐的一种方式。
可转债作为介于普通债券与普通股票之间的一种混合型金融衍生产品,自1843年起源于美国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发展历史。作为传统的金融品种,可转换债券对于大多数业内人士来说并不会感到陌生。但是,由于政策一直没有松动,这种融资方式使用的不是很多。2001年4月,证监会推出《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实施办法》,标志着可转债审批制的终结及核准制的诞生;2002年1月28日,中国证监会下发《关于做好上市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通知》,细化了核准制下可转债发行的细则,增大了其操作性和可行性。这些政策出台后不久,一批业绩不错的上市公司纷纷做出反映,除江苏阳光外,深万科(000002)、青岛海尔(相关,行情)(600690)、雅戈尔(相关,行情)(600177)、民生银行(相关,行情)(60016)和燕京啤酒(相关,行情)(000729)等上市公司都已将发行可转债的相关材料上报了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在经历过配股、增发这两种主要的再融资方式后,也许可以发现:在市场状况好的情况下,配股和增发的融资方式还比较容易实现,但在市场状况不好时,如果上市公司选择可转换债券这种方式也许就更易于融资。尤其是在目前诸多公司提出再融资,而市场扩容节奏又需要相对稳健的情况下,上市公司选择发行可转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增发、配股的压力,从而有利于各种再融资方式的协调发展,这也是目前上市公司、券商等积极研究可转债的动力所在。
其实,可转换债券在核准制下发行的条件也并不宽松。如证监会对发行可转债的公司新增加了“在可预见的将来有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及有较大发展潜力”、“最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可转换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可转换债券到期时有足够的现金支付债务”以及“公司主营业务突出”等诸多实际内容。从中我们可以看出,公司稳定的收益水平和良好的现金流状况是决定发行可转换债的重要因素。
另外,由于可转换债券在转换之前仍然是一种企业债券,其收益就会高于国债,但风险也相应增大。因此,上市公司为了消除投资者心存的担忧,一方面要在转换比例方面定价更为合理;另一方面,可以寻找银行提供部分担保或全额担保,这样,即使上市公司在经营上出现问题,甚至亏损时,在银行的担保之下,投资者的本息兑现都不会有问题。此次江苏阳光就选择了由中国银行提供全额担保,担保期长达5年这种方式来规避风险。可以预见的是,将来上市公司发行可转债时,如果能将担保工作做好的话,很有可能吸引一部分购买国债的资金介入企业的可转换债券,如此一来,可转换债券的市场空间就会更大。
而对于投资者来说,选择可转换债券一方面可以享受日后转换股票获取二级市场利润的权力,同时还能够通过获取固定利息来规避市场波动带来的风险。从这个意义上说,可转换债券是一种下有保底收益,上不封顶的复合型衍生金融品种,对于那些既想得到稳定投资收益,又不愿错过二级市场股票升值机会的投资者来说,不失为一个不错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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