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山东铝业(相关,行情)股份有限公司200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经2002年3月28日召开的200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02年3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二、2001年度公司分配方案
2001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2480万元,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和5%的法定公益金,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9108.11万元,加上2000年度公司未分配利润8507.5万元,2001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615.62万元。公司决定以派现金方式分配,具体的分配数额为13832万元,以2001年年末公司总股本5600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2.47元(含税),个人投资者扣税后每10股派1.98元,公司总派现金额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除息交易日和红利发放日。
本次派息股权登记日为2002年5月17日,除息交易日为2002年5月20日,发放日(红利到帐日)为2002年5月24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2年5月17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配实施办法
1、社会公众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非流通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六、咨询地点: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电话:0533-2943467、2943291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01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山东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2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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