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官司曝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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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接二连三的委托理财官司打了起来。本来,从上市公司寥寥数语的公告中,我们无法探知其与投资机构的操作方式。原本是配合默契的合作伙伴如今撕破脸皮对簿公堂,倒使一些操作内幕暴露在众目睽睽之下。
方式一:以信用换收益,改变主体的变相理财安塑股份(000156)于2000年10月23日召开临时董事会,决定为长沙市众源投资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的前提是长沙众源投资用该贷款进行投资的收益必须归安塑股份所有。根据该决议,安塑股份从2000年11月13日至2001年5月23日,共为长沙众源投资的5笔2.15亿元贷款提供了担保。但2001年底,长沙众源投资致函安塑股份称,其用安塑提供担保的银行贷款进行委托理财的约6500万元未能及时收回,公司决定对受托理财方和监管方提起诉讼,由此将引起安塑股份对外担保出现风险。2002年1月14日经多方努力,安塑股份的风险警报总算解除,但其变相理财的内幕也昭然于世。
方式二:受托之后转委托,专业公司做“掮客”长征电器(600112)于2000年12月27日和2001年4月9日先后与上海银基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了共计7000万元的资产委托管理合同,其中最后一份合同于今年3月1日到期。在合同履行期内,银基投资将受托理财合同中的权利义务转委托给上海海欣企业发展有限公司。2001年12月21日三方在到期资金返还问题未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公司将银基投资和海欣公司告上法庭。受托理财的公司将受托管理的资产再委托给其他公司,这种方式即所谓的转委托。转出方在操作过程中充当着资金掮客的角色。
方式三:委托两家理财,实则一家操作西南药业(600666)于2000年10月12日与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签订了《委托投资国债协议》。协议约定,公司将自有资金1000万元委托其代为买卖国债,期限为一年。2001年协议到期时,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称,公司2000年2月16日与重庆新华信托签署委托理财协议,委托金额1000万元,年收益12%,期限10个月,即2000年12月到期的本金及收益已由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代新华信托归还,而2001年10月到期的委托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买卖国债的本金则应由新华信托负责归还。但公司当初将资金均划到受托方在大鹏证券重庆营业部开立的资金帐户上,由大鹏证券具体操作。在与两受托方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公司于2002年2月20日向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令两被告归还理财款项。委托理财“地雷”在去年频频引爆,本以为是行情使然。但行情好了,隐藏其间的风险还在一一显现。
看来委托理财之中的“猫腻”值得各方擦亮眼睛看个仔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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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3月26日18: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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