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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董秘职位空缺以及“高富力”洗衣粉商标的关联交易,广州浪奇(相关,行情)最近受到质疑,虽然该公司对此作了澄清,但是在“高富力”商标使用权的细节上颇为含糊其辞。而据知情人士表示,与“高富力”洗衣粉商标的关联交易,事实上意味着广州浪奇与宝洁合作的彻底破裂,广州浪奇将走上自有品牌的回归之路。
重拾旧河山
宝洁与国内民族品牌“始乱终弃”的合资之路,已成为国人所诟病的话题,继中方退出宝洁之后,广州浪奇与宝洁生产洗衣粉的合作也沿着同样的轨迹走到了尽头:2001年底,浪奇将合资企业广州浪宝22%股权以400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广州市轻工集团下属的三家企业广州市塑料工业公司、广州市中亚塑料公司和广州市金威龙公司,并以1100万元的价格向广州浪宝购买了污水处理站、3300万元的价格收回其对“高富力”等洗衣粉商标的剩余43年的使用权。尽管广州浪奇方面人士对此事都相当低调,但是有知情人士表示,其用意是相当明显:收回自有洗衣粉知名品牌,寄望于走独立之路,重拾失去的旧河山。
短暂的蜜月
与众多的中外合资日化项目一样,广州浪奇与宝洁蜜月是短暂的。1994年2月,拥有浪奇、高富力等当时华南市场知名民族日化品牌的广州浪奇与刚刚落地广州不久的宝洁和黄有限公司合资3000万美元组建了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广州浪宝),浪奇以原有的洗衣粉厂房和设备出资占40%的权益,宝洁和黄有限公司占60%权益。这是宝洁在中国设立的第三家洗衣粉生产企业。
知情人士表示,当年4月,广州浪奇就将自己所有洗衣粉产品,移交给合资企业广州市浪宝生产和销售,同时将“高富丽、”“椰树”和“万丽”品牌的洗衣粉商标许可浪宝公司专属使用。由于退出了主打产品洗衣粉的生产,浪奇1994年的主营业务和利润出现了大幅下滑,而浪宝公司为此曾在当年特地给予浪奇1250万元作为洗衣粉补偿利润。
但是随着合作的深入,浪奇所得到的就远远不如失去的多了:资料显示,在合资之前,广州浪奇生产的洗衣粉家喻户晓,其市场份额曾经仅次于上海白猫位居全国第二。而广州浪奇将洗衣粉全部交给合资企业生产后,从1995年到2000年,合资企业所带来的投资收益为2200多万,分得红利仅有600万元。
如同外资日化企业在国内其他的合作经历一样,处于宝洁控股之下的广州浪宝公司,虽然当时主要生产高富力、碧浪和汰渍三种品牌的洗衣粉,但是宝洁在市场上所主推的是自有品牌的碧浪和汰渍洗衣粉,而对于国内品牌的兴趣并不大。随着碧浪和汰渍在国内声名日响,高富力等浪奇原有品牌的市场渐渐萎缩、品牌为人所淡忘。
七年之痒
据透露,随着宝洁在产品策略和生产上的逐步调整,在1997年达到高峰之后,广州浪宝开始走下坡路,广州浪奇和宝洁对合作上各自的目的也越来越清楚,分歧越来越大,而此时,外资先合资后独资的趋向和合资后国内品牌被打入冷宫的遭遇也渐渐引发舆论和地方政府不满,双方开始有意分道扬镳:
1998年12月,广州浪奇从参股的广州宝洁洗涤退出,将拥有的股权和债权,以7800万元人民币的价格全部转让给宝洁和黄公司。1999年12月,广州浪奇又以4749万元的价格,从广州浪宝手中买下了韶关浪奇宝洁有限公司的100%股权,韶关浪宝拥有年产6万吨洗衣粉的能力。广州浪奇买下来打算作为自己的洗衣粉生产基地,将企业重点转移到生产自有品牌的洗衣粉生产经营上面。
2000年9月,宝洁终止了与浪宝公司的分销协议,碧浪和汰渍被安排到宝洁在中国的其他企业生产,浪宝公司失去了为宝洁加工洗衣粉的重要业务,产销量大幅减少,同时也由于失去了韶关浪宝,合资企业浪宝公司在2000年出现了3400多万元的巨大亏损。这个时候的广州浪宝既失去市场又失去生产能力,无论对于广州浪奇亦或是宝洁而言,都已近似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
决裂与回归
据说本地政府有关部门对于合资之后,广州浪奇的发展和原有知名品牌市场萎缩感到很不满,强烈希望其能够改变依赖于人的局面,从生产到品牌逐步独立自主,“重新找回自己失落的名牌”。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广州浪奇逐渐加大对自有品牌的培育力度,2001年,广州市民看到广州浪奇的巨大广告牌又重新出现在广州环市东路上,媒体上浪奇的广告量也逐渐增多。
最后的摊牌是在2001年,5月,宝洁将广州浪宝60%的股权全部转让给香港高力国际企业有限公司,彻底退出合作,接盘者香港高力据说是一家有着浓厚广州本地背景,在港注册的中资企业,个中意味不言而喻;随后,广州浪奇也将其在广州浪宝中22%的股份以4007万元的价格转手,并且出资3300万元收回了“高富力”的洗衣粉商标专用权,虽然广州浪奇还保留着广州浪宝18%的股份,但是对浪奇已经没有什么实际意义。该公司有关人士在被问到广州浪宝将来的业务发展方向时,漠然地表示:“这个问题你应该去问广州浪宝的新董事会。”
而消息人士则表示,在经过此次关联交易之后,广州浪奇将在大股东广州轻工集团的支持下进行业务和资产重组,因为广州浪奇几年来微利的状况已经使之失去融资能力,成为一个壳资源。本版采写/本报记者张国良本版摄影/本报记者吴伟洪
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节选)
2.该文中提到“也就是说广州浪奇于1994年将‘高富力’等品牌送给浪宝公司免费使用,现在收回来反倒愿付给子公司3300万元。"有误。本公司于1994年2月18日与宝洁和黄有限公司签订《合资经营合同》,其中《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的商标许可使用协议》(以下简称《协议》)作为附件之一,就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宝公司")对“高富力"等品牌洗衣粉的许可使用权达成协议,公司将上述品牌洗衣粉有偿给予浪宝公司使用,而不是文中所述的“免费使用",具体条款已在《协议》中商定,该《协议》已作为公司关于终止广州浪奇宝洁有限公司对“高富力"等品牌洗衣粉使用权所作出的《广州市浪奇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的备查文件于2001年9月28日全文传真至深交所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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