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来,随着国内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旅游业得到飞速发展,而名山古刹则成了国人旅游最为向往的地方。但是当大量的民众涌向名山风景、涌向大自然,并以此来陶冶个人之生活情操、来改善个人的生活质量、来消解城市的喧闹之际,资本、政治等权力也伸向了这些名山风景。
例如,北起长白山,南到海南三亚,东始普陀山,西至峨嵋山,诸如泰山、崂山、武夷山、白云山(相关,行情)、华山等等,举凡国家级乃至省级风景名胜区或名山,大多可以看到开发商(或当地管委会所办实业)在这些中国最优秀的风景胜地“屯兵扎营”的痕迹,其中尤以度假别墅最多。
面对着各种资本权力、政治权力等进入全国名山风景,我们要问的是,在名山风景区建造个人居住的别墅本来是一种非法无效的经济行为,但这种行为为什么会如此泛滥?是没有相关的法规法律,还是政府监管不严或既得利益者置法律而不顾?本来名山风景是让国人大家共同享用,为什么能够让少数个人来独占?而且作为社会的财富,这种个人独占是对社会民众权利的一种剥夺,但我们的政府却视而不见?还有,如果政府能够体恤社会民众之权益,那么政府应该如何以好的方式来减少这种对民众权利的剥夺?等等。
其实,按照现行的法律与条例,风景名胜区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任何个人都无权侵占。同时,国家山水园林、名胜古迹等作为一种公共品,是整个社会的财富,它是供整个社会大众来享用的,特别是在国内民众生活水平迅速提高的今天,民众对这些公共品的享用更是显得十分重要。而且社会公共品的性质也决定了每增加一个人的分享其增加的成本是微乎其微的,反之,其产生的社会的正向效用是无与伦比的。到过欧美国家的人都会知道,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中,为了提高民众的生活质量,政府会尽其能为社会大众提供各种公共品。比如,在美国,不仅由于政府管理保护的山水风景应有尽有(如森林公园等),而且在华盛顿各种博物馆的展览,对所有的参观者都免费观看。这是完全顺应经济学的原理的。因为,尽管保护这些名山风景、维持博物馆的展览要花费一定的成本,但是所花费的成本与社会民众所获得的收益及由此所产生的正向效应是相去很远的。很简单,如果你有机会去美国,并在华盛顿呆上十天到所有的展览馆浏览一遍,那么各种现代知识、美国及现代社会的人文精神尽收眼底,用这样短短的时间所获得的东西比你读一百本相关的书都强。试想想,其正向效应有什么比这更大的呢?同样,民众到风景名山的游玩所产生的社会正向效应也是如此。
可是在中国,一些人不仅没有名山风景为公共品的观念,没有名山风景能够产生巨大正向社会效应的概念,反之都希望如何把这些公共品变成私人物品并为个人所独占。可以说,在全国的名山风景区建造大量的别墅,并不仅仅是对这些名山风景区的破坏,更重要的是放弃了接受现代文明社会的基本精神。因为政府为民众提供可分享的公共品的程度也表示了这个社会文明程度,而公共品的运作效率取决于民众对它的分享程度,而政府的职责就是如何为民众提供更多的公共品及保证社会广大民众能够分享,而不是让个人来侵占。
目前资本权力、政治权力等方面为什么对全国的名山风景大下其手?不仅有其观念上的原因,如民众还没有认识到这样做对于他们分享公共品权利的侵占,更重要的在于制度上的缺陷让有些人可以从中渔利。首先,尽管现有的法规法律明确地规定名山风景为国家所有,任何个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方式来侵占。但国家并非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它都是由具体的政府来管理,政府则又是由具体的个人组成的。而名山风景所有权的缺位使得管理的政府及个人随时都可能侵蚀所有者,为个人或单位谋利益。在风景名山大兴土木、大量建造别墅就是这种侵权的结果。
其次,为什么房地产开发商会盯上名山风景?这完全是利润驱赶之使然。一是风景名山区的土地的稀缺程度要高于其他地方,也正是由于它的严重稀缺性,不通过种种权力是无法获得的。在社会资源完全为权力所控制时,其利益的大小就取决于靠近权力的远近了,取决于垄断力的程度。在一种社会资源完全为权力所垄断时,其超额利润自然生成了。这正是不少开发商对名山风景趋之若鹜的原因。
还有,别墅购买者为什么愿意花高价钱在风景名胜置业?这并不是因为他们一定就想把公共品占为己有,把公共品转变为私人品,而是在于这里置业分享剩余大,就在于把民众可分享的那一部分收益转化为自己的私人品了。正是在这意义上,在名山风景区大建别墅不仅在于是对风景区的破坏,更实质性的问题就是这些风景区的管理者、房地产开发商及购房者借风景区所有权的缺位来侵占社会利益,来剥夺广大民众之可分享权利。而国家的名山风景都是一个国家的不可再生资源,任何侵占与破坏都会对整个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
总之,全国的名山风景(无论是在哪里)是整个社会的一种公共品,只有整个社会来分享它才可能有效运作,个人或单位以任何方式来占为己有,都是对广大民众可分享权利的一种剥夺。政府要做的只是如何来保护这些公共品让民众来分享,减少个人或某个单位对民众利益的掠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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