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共同向社会公布了“2002年中国企业500强”。 据了解,此次评出的“500强”企业,虽然只占大型国有企业以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单位数的6.36%,但由于其年营业收入占到当年国内生产总值的63.34%,因此,这项排名不仅表明了上述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且也显示了排名的分量与权威性。 尽管如此,但笔者对此次排名仍心存疑虑。 首先,这次评出的“中国企业500强”仅是按照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所规定的标准,由企业自行申报产生的,而申报的各项数据,也是依赖企业自我申报、自我确认、自我负责完成的。因此,就其准确性和客观性而言,不免打折扣。例如,企业在提交的汇总财务报表中,极有可能将集团内部各子公司之间的交易额重复计算,从而失去数字的准确性;此外,企业计算营业收入时,也会有将联营企业的营业收入全部计算为本企业营业收入的问题,从而难以保证数字的可信性。特别是在当前社会信用体系不健全,诚信规则缺失的情况下,“会计捣鬼,统计掺水”已经不是个别现象,谁又敢说在排名企业中没有银广夏、郑百文、蓝田股份这类冒牌货呢?退一步讲,即使排除上述假冒伪劣,若有企业不愿意自我张扬,不进行自我申报,那么,是否这样的企业就不能算是“500强”? 其次,这次评出的“500强”企业,是按照“以上年企业营业收入为标准”的规定评定的。如此一来,就将企业“大”与“强”的概念相混淆。在市场经济中,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以利润为中心。企业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它的生存与发展,离不开自身的再生产和再创造,而这一切都是建筑在企业的效率、创新、盈利的基础上。同时,一个企业是否具有持续发展的潜力、能够成为市场的强者,也与其企业制度、治理结构、管理文化、核心竞争力等方面密不可分,单凭借企业营业收入多少来划定企业强弱,的确有失偏颇。如果一个企业,只关注营业收入,而忽视生产效率、利润增长、资产增值、以及创新能力,就不可能获取市场上的真正价值,也不可能是真正意义上的“强”企业。我们应该明白这样一个现实:企业的“大”,并不等于“强”。 最后,这次评出的“500强”企业的盈利能力并不强。以营业收入确定排名的“500强”企业中,前十位的企业分别是:国家电力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粮油食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这十家企业年营业收入均在1000亿~4000亿元人民币之间。若从这十家企业的行业分布分析,不难看出,中国的所谓“强”企业,多集中在石油、化工、电力、天然气开采、邮电通信等传统垄断性行业,以及银行这样的特殊行业。此外,入选的“500强”企业的行业分布也具有类似特点。 若进一步将此与世界500强企业相对照,可以看出我国产业结构的缺陷所在。在全球500强企业中,盈利能力强的企业多集中在竞争激烈的行业,如汽车、计算机应用与服务、贸易、金融、制药。在这些行业中集中代表了当今世界信息工程、材料工程、生物工程等高新尖端技术的发展潮流。对处于传统垄断性行业的“中国500强企业”而言,有专家分析,随着加入WTO后市场的进一步开放,这些企业不仅很快会失去目前市场的占有份额,而且还会出现盈利水平的迅速下滑。 这次评出的“中国500强企业”行业分布暴露出中国企业与世界先进水平的差距,即缺少在代表当今生产力发展水平和世界产业发展趋势行业中占有领先地位的企业。 对于列入排名“500强”的中国企业,笔者以为,最好还是少一些沾沾自喜,毕竟,从资产规模、市场占有、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以及管理水平等诸方面,我们仍与世界500强企业存在着不小的差距,在激烈的国际化竞争中,对中国企业而言,改革之路任重而道远,仍然是“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来源:[南风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