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众多的彩电企业来说,今年可能是毁誉参半、优劣共陈的一年。在经过了上半年的产销两旺和重返欧洲市场的利好消息之后,中国彩电企业再次面对尴尬。日前欧洲主要的彩电供应商———法国汤姆逊公司已经通过政府渠道起诉中国彩电专利侵权,中国彩电企业再次受阻于欧洲市场的大门口。 11月15日,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电视机分会将同国内几家彩电企业一起就此事与汤姆逊公司展开新一轮磋商。至于此次谈判的策略,一位参加谈判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暂时还没有方案,但对策很简单,就是对这种莫须有的事,一概不承认。”目前外界对于本次谈判的前景并不乐观,有人甚至预言这是DVD事件的再次重演。不过也有人表示反对,因为仅就目前的形势而言,汤姆逊公司的举动仍然有很多值得玩味的地方。“中国企业是否侵权,侵犯哪些专利,以怎样的形式解决这些侵权,仍然留给双方很大的操作空间。”一位业界人士如是说。 动机———技术壁垒,老调重弹 在经过长达15年的反倾销谈判之后,今年9月份中国彩电企业终于获准进入欧盟市场,但是整体配额却只有区区40万台,不过中国彩电企业仍然对此表示出了极大的欢迎,毕竟这是一个具有战略意义的开端。 但两个月后,贸易壁垒就变脸成技术壁垒,仍然将中国的彩电企业挡在欧洲市场之外。中国彩电问题专家董云庭教授认为,这次汤姆逊公司对中国彩电产品提出专利侵权实际上是欧盟对华反倾销的再延续。国内某知名彩电企业的负责人在先前接受媒体采访时也表示,侵权不过是个借口,反倾销才是欧盟企业的目的,所以即便今天的“侵权”问题解决了,今后还会有其他的问题冒出来,欧盟企业所做的一切无非是要抵制中国彩电产品进入当地市场,以此来保护欧盟企业的利益。“尤其是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之后,中国彩电产品在欧盟市场上态势非常猛,他们当然会采取保护措施。”这位业内人士说。 对此欧洲另一家知名消费电子企业的老总也不得不承认,目前在这个问题上,欧盟还是比较倾向于自己企业的利益。 几乎就在同时,欧盟贸易委员近日在广州透露,欧盟已经启动了新一轮的对华彩电反倾销调查计划,将来中国在欧盟市场能获得的配额或是利益将取决于新一轮的谈判结果,换句话说,今年9月,中国企业取得的40万台的配额数也可能灰飞烟灭。显而易见的是,欧盟在这个问题上已经加了一道双保险:技术壁垒和更直接的贸易壁垒,对于中国企业而言,要迈过哪一道坎都不会是一件轻松的事。即便是赢了官司,但却可能输掉市场,而这恰恰是欧盟企业所愿意见到的。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前一段时间,国内的一些彩电企业在通过代理商进入北美市场之后,拥有多项彩电专利技术的美国无线电公司就声称其47项专利技术被侵权,要求中国企业支付相应费用。经专利检索之后发现,美国无线电公司在中国申请的专利与中国现在制造的彩电无关,但其在北美和欧洲拥有多项彩电专利,对我国的彩电产品已经布下了天罗地网,为了不丧失北美市场,中国企业不得不付出昂贵的“入门费”。 反扑———专利围网,请君入瓮 有参加本次谈判的企业负责人向记者透露,目前汤姆逊提出的专利侵权一共有20多项,多是彩电技术当中比较零碎的技术,甚至包括一些接口上螺丝的衔接问题。应该说,现在双方的谈判还没有进入实质性的内容,但是令业界感到担心的是,如果这次征收成功的话,可能会起到示范作用,有可能波及冰箱、洗衣机、空调等诸多家电产品。 如果仔细观察一下我国已经涉及或是有可能涉及专利纠纷的产品,其特点可以用一句话来概括,那就是市场占有率高,制造能力强,但自身拥有专利数量少。这实际上也是包括DVD和彩电在内诸多产业的共同特点,内地企业凭借低廉的成本优势在制造业上迅速地崛起,已经威胁到了传统欧美大厂的长远利益和市场份额。 当中国价格成为世界标准之后,跨国公司在成本控制和制造规模上已经无法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所以借助知识产权的诉讼来打压中国产品在全球市场上的份额,DVD的事件是开了一个头,这次彩电专利纠纷似在意料之外,其实也在情理之中。安邦咨询公司的贺军对此评价说,今后中国企业还会碰到很多类似的事情,尤其是当我们的制造业很成规模,而且已经威胁到国外市场之后,跨国公司要来分羹是很正常的事情。 反倾销调查或是征收高额关税是最直接的贸易手段,世界贸易组织秘书处新发布的成员反倾销调查结果显示,2002年1月1日到6月30日,中国成为受反倾销调查最多的国家,被调查共16起,中国还是实施反倾销制裁最大的“受害国”,共19起。而随着中国应对国际调查经验的增多,知识产权和专利纠纷将成为中国产品进入全球市场的另一软肋所在。 中国目前已经成为彩电的生产和消费大国,生产能力和彩电的拥有量都已经位居世界前列。近两年当彩电企业销售渐露颓势,大打价格战的时候,美国和日本等国的企业则开始了在华的技术布局,他们已经提请了大量的高清晰度电视和显示技术的专利,仅美国的无线电公司就提请了49项。其战略意图是明显的,用下一代高清晰度电视技术占领中国市场,这种 垄断是相当可怕的,因为这样的垄断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符合市场规律的。 可能———明是讨伐,实为和亲 有熟悉知识产权纠纷的业内人士就此发表评论说,实际上所有的技术问题或是法律问题归根到底都是市场问题。法律或是技术已经成为企业间相互竞争的手段。 当年发生在台湾省液晶显示器领域的专利纠纷就很有借鉴价值。当年台湾液晶显示器的出货量已经在全球占有极大的份额,但是全台湾液晶显示器公司的专利数加起来也不超过10件。这时三星和夏普分别对台湾的厂商提出了诉讼。但是这两家公司却采取了完全不同的策略,夏普拥有绝大多数的液晶显示器专利,但它自己整机产品的份额只占全球市场的2%~3%,而三星拥有专利不多,但它自己是世界上最大的液晶显示器厂商。所以夏普的方法是要钱,价格不高,变现脱手二代产品,转攻三代。而三星却提出了极高的专利使用费,实际上三星看中的是市场,希望可以通过这次诉讼和台湾的厂家共同瓜分市场。而数年前发生在NEC和LG之间的纠纷就更有趣。很多知识产权的专家都没能搞清楚到底是谁侵了谁的权,因为双方互为零件供应商。事后业界对此的评价是,二者是要通过诉讼来确定谁是上游企业,谁是下游企业。来自欧洲证券市场的数据显示,在整体上涨的情况下,法国汤姆逊公司的股票在巴黎时间11月14日下跌了2.3%,收于18.77欧元。可以想见的是,保住欧洲市场的份额对于汤姆逊来说更有实际意义。另一方面,也有业内人士表示,不排除汤姆逊想在中国市场稳做元器件供应商的可能。目前尽管汤姆逊也有整机产品在中国市场销售,但是销量微乎其微,而汤姆逊在华比较重要的合资厂是一家彩管厂,该厂已经是中国九大彩管厂之一。 所以不排除这样的可能,一旦中国企业承认侵权,实际上就承认了其在整个产业链的位置,而汤姆逊应该不会在专利使用费上为难中国企业。业内人士告诫说,先搞清楚汤姆逊的目的,再与之谈判可能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而且这并不单单适用于彩电产业。 应对———他人之兵,亦为我用 在经历了DVD风波和彩电风波之后,告诫中国企业要加快核心技术的研发,不能说是一句无聊的废话。与有近百年历史的跨国品牌来说,中国的研发力量才刚刚崛起,想要在短时间内与前者分庭抗礼几乎是不可能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中国企业将永远地受制于人。 威盛电子与INTEL的恩怨情仇就能说明些问题。从INTEL的下游代工厂商开始,今天的威盛已经成为继INTEL、AMD之后全球第三大CPU厂商,威盛的做法并不复杂,在收购了美国Cyrix公司之后,威盛取得了相关CPU的专利,进而成为自己抗衡INTEL的法宝。 另外,企业在研发过程中要有专利的概念。台湾的许多企业一般都会设有专利工程师这样的职务,什么样的东西应该申请专利,什么样的东西应该申请发明,什么样的东西应该作为商业秘密永远保存,如何以最经济的方式(如通过购买别家公司)获得专利,都需要专利工程师做出判断。包装好的专利将成为日后和竞争对手讨价还价的筹码,因为在涉及专利纠纷的商战中交互授权是最经济和最便捷的方式。 记者从采访过程中了解到,目前大多数的国内企业还缺乏这样既懂技术又懂法律还要懂市场的人才,TCL公司可能算是先行一步,成立了“法律研究室”,针对知识产权专门展开工作,但这与国际上的先进经验毕竟还有差距。 另外更为关键的是预警机制,这套机制应该包括预测哪一个产业将发生知识产权的诉讼,对手是谁?目的何在?企业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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