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珠江三角洲地区日趋紧张的用地需求,广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创造性地在全国率先采取“易地开发补充耕地”政策。记者从广东省国土资源厅获悉,《广东省易地开发补充耕地管理规定》于2002年8月1日起正式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开始执行。
“易地开发补充耕地”是为了解决珠江三角洲地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紧张的问题,同时实现广东全省耕地占补平衡,结合《土地管理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一项具体政策,即由珠江三角洲地区出资到土地资源比较丰富的粤北、粤西、粤东开垦补充耕地。
截止6月底,珠江三角洲地区已通过易地开发途径取得了2万亩的农地转用指标,保证了经济建设对用地的需求。广东全省共安排连片面积1000亩以上的项目48个,新增耕地面积5.9万亩,还有7.02万亩的易地开发项目正在规划设计中。目前建成并开始经营利用的项目直接安排劳动力5527人,预计13万亩易地开发新增耕地全部完成后,可提供3万多个就业机会;涌现了不少集农业观光、生态农业(相关,行情)和三高农业于一体的开发项目,实行基地生产、集约经营,实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化农业的转变。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江东海指出,通过前期的试点,易地开发取得了“一举三得”的效果:有效缓解了珠江三角洲用地紧张的矛盾,保障了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实现了资金与资源的优势互补;增加了耕地面积,促进了山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建立了一批现代化农业示范基地,促进了农业结构和产业布局的调整。
据了解,通过上述举措,在三到五年时间内,广东的耕地保有量将达到326万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将达到284.67万公顷,将建立20-25个省级千亩以上土地综合开发整理示范基地,通过开发、整理、复垦将补充新耕地10万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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