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注册会计师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管理规定》、《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年检办法》的有关规定,中注协将对2001至2002年度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实施年检。
中注协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2000至2001年度证券许可证年检工作结束日期距今不足一年,经研究决定,本次年检有关工作予以简化。各具有证券许可证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报送《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表》和《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许可证注册会计师汇总表》,《年检材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再报送。年检材料于6月20日前上报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同时报送中国证监会备查。各省级注协于7月1日前,审核年检材料,出具有关意见并将年检材料转报中注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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