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近日宣布:今后几个月内将对我国上市公司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情况进行检查。据悉,此举在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和证券市场监管工作中尚属首次。
国家经贸委和中国证监会近日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检查工作进行了部署。
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表示,开展这项工作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查找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推动上市公司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并通过上市公司示范和带动作用,加快国企改革步伐。
据介绍,这次检查分自查、重点检查和公司整改3个阶段,于11月底结束。检查对象既包括境内所有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也包括同时在境内、境外发行上市的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针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较大问题的公司,证监会各派出机构和各地经贸委要继续跟踪监管,分别督促上市公司和控股股东进行整改。
蒋黔贵指出,各地经贸委要争取在有效制衡的股权结构、控股股东和上市公司的诚信意识、董事会建设、高级管理人员的市场化配置、企业内部三项制度改革、存续企业的改革改组等关键环节上取得突破。同时,控股股东要提高认识,自觉做好各项检查工作。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说,我国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是一项重要而紧迫的工作。这次检查,一方面是通过检查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更好地完善有关法规和各项制度。另一方面是通过检查这样一种方式,督促上市公司去自我完善。他强调,各证券监管机构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要和各地经贸委密切配合,真正体现检查的成果和实效。上市公司要在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上先行一步,对规范运作方面存在的问题,下决心整改。
据了解,截至4月底,上市公司已达1169家,总市值约4.55万亿元,相当于我国GDP的50%左右。此间有关专家表示,在经过企业改制和资产重组后,上市公司已具备了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良好基础。上市公司已有条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先行一步,并积极发挥示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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