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宏源证券(相关,行情)(000562)公告称,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资抵债方案的议案》,同意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以其持有的祥龙电业(相关,行情)等12家上市公司法人股按评估值冲抵宏源证券对其的应收款。业内人士称,如果该议案最后能付诸实施,宏源系将浮出水面,但这不符合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
当上12家上市公司股东?
据宏源证券公告称,2000年7月5日,宏源证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签署的《资产剥离处置协议书》约定,宏源证券将5.2亿元非证券类资产按账面价值一次性划转给信达公司,由中国信达用现金偿付或用适当资产予以置换。2001年12月6日,中国信达提出以其拥有的祥龙电业等12家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按评估值置换上述5.2亿元的非证券类资产,并报经财政部批准。宏源证券董事会同意了中国信达以资抵债提议。在这12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中,包含有祥龙电业11283万股法人股和ST龙科(相关,行情)6024万股法人股,股权转让后,宏源证券将成为祥龙电业的第一大股东和ST龙科的第二大股东。
宏源证券就此当上12家上市公司股东?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处有关人士在电话中对记者说,上述议案还需要提交给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据宏源证券公告透露,根据证券公司经营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受让的上述除祥龙电业以外的11家上市公司法人股,该公司承诺将在本次受让后3年内转让,收回现金。在本次交易中,宏源证券受让中国信达持有的祥龙电业112837796股(占总股本的32.35%的股权),成为祥龙电业第一大股东,应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履行要约收购的义务。
业内人士认为,宏源证券的上述承诺可能与证券公司不能涉足实业投资的规定有一定的关联。记者查阅了2002年3月1日起施行的《证券公司管理办法》,其第三十二条规定:“证券公司不得兴办实业,不得购置非自用不动产。本办法颁布之前证券公司已有的非证券类资产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进行清理。”
另外,《证券公司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综合类证券公司的净资本不得低于两亿元,净资本是指证券公司净资产中具有高流动性的部分。分析人士指出,宏源证券是一家综合类券商,受让中国信达持有的12家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其资产的流动性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
关联交易是否公平?
据宏源证券公告,截止2001年12月31日,中国信达持有宏源证券22691.13万股国有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3.74%,为宏源证券的控股股东,与宏源证券存在关联关系,受让中国信达持有的12家上市公司法人股股权的行为属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的金额共计51030.06万元,股权转让价格是以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51030.06万元评估值为定价依据确定的。
宏源证券在公告称,此次关联交易没有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但据公开资料,中国信达将其持有的ST龙科50240000股法人股,转让给宏源证券,转让价格依评估价值确定为99726400元。而2000年7月,科利华(相关,行情)(ST龙科的前身)的第二大股东黑龙江省大金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每股1.55元的价格,将其持有的本公司50240000股法人股协议转让给中国信达,转让价格77872000元。经过这两次转让,中国信达赚了21854400元。
业内人士认为,宏源证券2001年显示,该公司2001年底的应收账款总额为6.6亿元,其中包括2000年7月5日一次性划转给中国信达的5.2亿元非证券类资产。按照去年年报的数据,如果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此项董事会议案,则该公司应收账款就将降至1.4亿元,从而有利于改善财务结构。不过,上述关联交易并未给宏源证券带来现金流入,而且置换进来的12家上市公司的股权中,富龙热力(相关,行情)等能够给宏源证券带来比较稳定的回报,但有部分亏损股甚至面临着退市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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