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新百(相关,行情)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日前接中国证监会南京特派办"关于规范你公司国有股股权转让行为的通知",要求上市公司非流通股的转让必须遵循法律规定,在依法设立的证券交易场所进行。接此通知后,公司立即向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作了汇报,政府有关部门已按照通知要求,不将公司国有股股权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资料显示,南京新百曾于6月12日发布公告称,根据南京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动南京市流通企业改革的精神,经与南京市政府有关部门沟通获悉,第一大股东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南京新百5638.2626万股国有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4.49%),将于6月17日在南京市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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