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杂志胡舒立最近一篇《弱势群体应该远离股市》的评论引起了一场不大不小的争论。 胡文认为“中国的股票市场恐怕仍然存在小部分严格意义的弱势群体,其中多为人知的就有少数下岗工人,退休工人和一批收入并不很高的普通人前赴后继,生生不息到股市“捞金”。我们认为,当前哪怕是无意或间接鼓励这些人进入股市都是不负责任的,其做法风险极大,弱势群体应当远离股市。 胡舒立的文章是针对“应该保护股市的弱势群体”这种说法而发的。她认为这种说法是一种对“弱势人群”概念的混淆和互换,极易引发可怕的政策歧义。 同样是认为对“弱势人群”的滥用和界限,青年经济学家钟伟都在《证券时报》上的特约评论员的身份撰文表示异议,认为“保护股市中的弱势群体”和“为了关怀弱势群体,这些人最为远离中国的股市”一样都让人啼笑皆非。 钟伟在题为“谁是弱势人群”的评论中问,究竟什么样的人群算是弱势人群?难道弱势人群就是低收入人群吗?答案是否定的。 那么,谁是弱势群体? 钟伟的定义是,那些基本权利受到损害的群体,就是弱势群体。 “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曾经说,人的智力和体力不同,赡养的家庭人口多少不同,那么其富裕程度就会有差异”。在中国,贫穷也往往并非老弱病残所致,而是其作为公民的基本权利,受到了威权的剥夺和侵害所致。中国公民的基本权利有哪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民法通则中的有关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有政治权利,主要包括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集会等的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社会经济权利和文化教育权利等内容。因此,不管是弱势还是强势,在不受制约的强权面前都并不没有太大的差异,如果说有,那不过是祭品中的牛羊还是鸡鸭的差别,不过是案板上的大鱼和虾米的区别,祭品是不能免于恐惧的。 “因此,正确对待弱势群体的态度,不是眼泪和同情,而是维护他们的基本权利。” 不管如何定义“弱势群体”,胡舒立和钟伟的共同点是都认同,股市中存在着弱势群体,不同之处在于给出的药方不同,一千是劝人离开,一个是呼唤维权。 不管如何定义“弱势人群”还有一点大家都回避不了的就是,他们都是投资者中的一部分,争论来争论去的,无非就还是一个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或者索性极端化是弱势群体的保护问题。 有市场就有竞争,有竞争就有强弱之分,森林法则是物竞天择,适者生存,股市法则是公平、公开、公正。保护合法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是每一个发达的或不发达的国家对证券市场绕不过去的门槛,也是市场监管的本义。 中国股市的问题在于,保护投资者利益更多的情况下还是处在心有余而力不足,口虽惠而实不至的尴尬地步。 这并不是水皮的判断。 中国证监会主席周小川先生2002年6月25日在上海交易所举办的投资者保护国际研讨会上对此有进精彩的演讲。 周小川在演说中说,要做好投资者保护的工作,首先就要推动整个经济社会对投资者保护这一概念加强认识和理解。国际证监会组织曾在一份《证券监管的目标与原则》文中,明确提出证监的两大目标,一个是保持市场的透明、公正和效率,另一个是保护投资者,把保护投资者利益放在一个非常主要的位置。而在实践中保护投资者是项系统工程,涉及两个,需要社会各界加以配合,能否落到实处,首先取决于保护这个概念的认识和理解,如果全社会对此能够充分理解,认识一致,推动就会比较顺利。但是,每个社会都有自身发展的轨迹,在接受、认识和理解新概念方面也会有自己的特点。在我国,对投资者保护还需要一个统一认识,加深理解的进程,在很多方面还需要推进。 周主席都这么说,何况身在股市的投资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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