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外资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设立规则》实施已近两个月,但向证监会提交设立申请的机构仅4家。与此前中外金融机构频频签署合作意向相比,现在的局面颇显冷清。多数机构虽然都在紧锣密鼓地准备,却并不急于提交申请。“对于进入中国资本市场,参股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外资金融机构还是比较谨慎,毕竟中国还是外汇管制国家。”在日前召开的中国基金论坛上,国家外汇管理局资本项目管理司郑杨副司长直言不讳地告诉记者。
“中外合资基金的设立,还有许多具体问题要解决,尤其是在外汇管理方面。”郑杨介绍说,1996年中国就接受了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第八款,实现了人民币的经常项目可兑换。但在资本项目下还存在管制,这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也不冲突。
对于成立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外资金融机构的主要顾虑是,在外汇管制条件下,资本金如何到位,外资股东的资本利得和本金如何自由出入。郑杨说,中国现在对资本项目实行审批、核准和登记制。资本项目下的购汇和对外支付,均需经过外汇管理部门的核准,持核准件方可在银行办理售付汇,境内机构对外支付必须首先使用自有可支配现汇,不足部分经批准方可购汇支付。但基金管理公司是为居民管理人民币资产,投资于国内证券市场,不可能有外汇收入。但是在现有外汇管理框架下,外资股东的本金和资本利得的出入还是有章可循。外资金融机构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按照非居民的直接投资管理,对证券项目下的股息汇出也可按照经常项目可兑换原则管理。
人大财经委朱少平认为,虽然允许外资参与中国资本市场,但是合资基金、合资证券公司短期内也不会大举出现。监管部门对合资基金管理公司有较高的要求,特别是资本金要求。而且中国的外汇管制,外方也不得不考虑。
在严格的审批制下,基金管理公司的牌照仍是稀缺资源,与银行、保险和证券公司相比,其资本回报更是丰厚。业内人士认为,基金管理公司之所以用股权和利润吸引外方参与,就是看中外方先进的管理经验、创新能力和跨境基金业务的经验、技术。合资基金管理公司设立后,在法律允许的条件下,其必然会利用创新优势,尝试引导国内居民进行海外投资,吸引海外资金投资国内证券市场。若QDII(认可本地机构投资者制度)和QFII(认可外国机构投资者制度)出台,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将是最大的受益者。然而与基金管理公司的热衷相比,管理层的态度却相当谨慎。证监会副主席史美伦明确表态,实行QDII和QFII没有时间表。外管局认为,由于资本项目管制,在技术上其还有相当难度,而且还将加大外汇管理的难度。
郑杨认为,随着国内资本市场的逐步开放,外资参与程度的加剧,尤其是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和合资证券公司的出现,将有利于进一步发挥国内资本市场筹集外汇资金的功能,促进外汇管理的完善。但是开放的市场也给外汇管理提出了新的挑战,尤其是在防止短期资本流动冲击和防范外汇资金流失方面,增加了监管的难度。对于今后证券业务外汇管理,要建立起一道有效的防火墙,避免资本市场的剧烈动荡和外来资金的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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