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际快递公司和中国邮政部门长达一年的争端中,这些快递公司们终于觉悟,有必要成立一个行业组织,以“共同对抗违反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的企业。” 惟独不见EMS 近日,由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牵头,12家在中国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共同发起成立了“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这是我国第一个旨在规范中国快递市场,指导中国快递行业走向有序竞争的快递行业组织。新成立的机构隶属于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 在发起企业名单上,已进入中国的4大国际快递巨头的合资公司赫然在目,如DHL(中外运———敦豪国际航空快件有限公司)、FEDEX(大田———联邦快递有限公司)、UPS(中外运———联合包裹国际快递有限公司)、TNT(中外运———天地快件有限公司)以及国内本土的快递企业,如中铁快运、大通快运、民航快递和中远物流等12家企业。惟独不见邮政EMS。 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主任、中外运空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刘学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单个快递企业孤军作战很难寻求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如果不是一年来快递公司与邮政的‘委托’风波,大家还未意识到快递行业发展的速度以及个别企业在行业中的坐标。” 目前中国快递业的增长速度在整个邮政业务中是最快的。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表示,整个快递业的业务量以30%以上的年均增幅快速增长。来自海关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9月,全国处理进出境快件3254万票,以快递为主的非邮政企业经营共计2307.78万票,占70.9%。而邮政EMS在国际快递业务中仅占30%的份额。中国庞大的市场引发了邮政和快递公司对此行业的争夺。 博弈的焦点在于:邮政极力把快递行业纳入自己的专营范围内,采取种种打压手段;而快递企业认为邮政的做法有违市场规则,从而力争使快递属非专营范围。 今年2月4日,中国邮政总局发布“64号文件”(《关于贯彻信息产业部等部门有关进出境信件寄递委托管理文件的通知》),明文禁止外资快递公司处理重量小于500克的包裹和信件。事实上,绝大部分的包裹、信件重量都在500克之下,如果此文既成事实,外资快递公司将损失近60%的业务。 “64号文件”一出,即引起快递市场的轩然大波。囿于各方压力,邮政总局最终放弃了500克的重量限制,但要求国际快递公司必须到中国邮政的各级地方部门登记,办理“委托”执照。因为办理“委托”并不影响现有业务,国际快递公司也姑且做出让步,11月份,包括DHL、FEDEX、UPS、TNT在内的4大快递巨头都向中国国家邮政局办理了委托手续。 但双方暂时的偃旗息鼓并不代表矛盾根本解决。国际快递公司至今对“委托”仍持“保留意见”,有关人士亦表示:“问题有了初步结果,但并没有解决根本问题。”而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的成立,预示着今后一旦再起纷争,快递公司势必抱团抗争。 意在《邮政法》修改 问题的根本在于,邮政总局既是监管者又是市场竞争主体,这双重身份注定要使邮政处于两难境地。刘学德认为,现有的国家垄断部门如通信、电力、铁道逐步或已经政企分开,邮政也属于政企分开范畴。目前业内有消息称,邮政的改革已列入政府议事日程。 此外,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副会长李力谋表示,成立专门的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也代表在中国有23年历史的快递行业已渐成规模。目前,世界几大快递龙头均在中国成立了快递公司。经外经贸部批准成立的从事国际快递业务的企业已达130多家。本土的大小快递公司更是不计其数。 李力谋告知记者,快递行业的确是垄断性很强的行业,但这个垄断是指行业垄断而非行政垄断。所谓行业垄断,指到目前为止,世界上成规模的、在世界有庞大网络的快递公司只有6家———OCS、DHL、UPS、FEDEX、TNT、EMS。 外资企业对中国庞大的快递市场非常看好,极力扩大市场规模。UPS表示,计划明年的发展速度在60%以上。联邦快递则在12月10日宣布已被授予6项临时航权,并已于12月3日启用首项航班。这项措施使联邦快递加强了亚洲与美国、欧洲以及亚太区内部的服务联系,也让美国的航空货运公司把握了新航权带来的商机。目前联邦快递每星期能提供11班第五航权货机出入香港,成为航班数目最多的美国航空承运公司。 随着国际快递公司在加入世贸组织的中国快速发展,16年前出台的《邮政法》对新问题的解决已不堪重负。在快递行业和邮政局的连续摩擦中,修改《邮政法》的呼声越来越高。 刘学德认为:“快递行业与邮政的争执客观上引起了政府对《邮政法》修改的重视。新成立的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后续的工作重心也会转到《邮政法》的修改上。政府在制定行业法过程中会广泛咨询行业内意见。国际快递工作委员会也是联系单位之一。而《邮政法》的修改体现了中国履行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表明中国现有的经营规则正在与国际惯例相结合。” 有的学者认为,《邮政法》修改的关键在于,管理部门不能含有管理者的利益,即应政企分开。其次,作为管理部门,监管体系和规则要透明。业界有消息称,明年,对《邮政法》的修改会提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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