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南京新百(相关,行情)国有股在产权交易中心挂牌被证监会紧急叫停。有关人士认为,国有股通过市场化转让依然是大方向,而且还应该建立多层次的国有资产转让体系,为国有资产的流通创造更多的途径和渠道。但具体到南京新百事件,由于作为公众公司的国有股权,其转让要慎重、规范。
《企业国有资产监管暂行条例》出台后,业界预测,国有企业的重组将出现高潮,围绕上市公司股权的产权重组也将升温。而在今年早些时候,深圳市在首批国有企业产权公开出售意向达成后,又提出第二批国有股权的出售计划,并拟在中国产权网公开挂牌出售。上海、陕西、云南等省份也纷纷提出国有产权出让的重大规划。
与各地雄心勃勃、跃跃欲试的姿态相比,新成立的国资委显得更为谨慎。国资委主任李融荣表示,地方政府应该不急于对这些资产进行处置。他强调,国资委目前的工作是要围绕条例,建立各种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政策,使工作有序进行。有关人士认为,上市公司的股权转让应该更为慎重,要遵循“先立法、后行动”的原则,而此次南京新百事件与前期上市公司MBO叫停意义相同。
华夏证券(相关,行情)的吴春龙认为,首先,国有股的挂牌交易本身容易让人产生联想。事实上,各地的产权交易所鱼龙混杂,如果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就会形成像前一段时期的法人股拍卖的状况,就是通过对股权的拆细等方法使国有股变相流通。
其二,上市公司是在全国性的交易所上市,而地方产权交易中心毕竟是一个地方性的市场。在地方产权市场挂牌,不利于其他中小投资者获得更充分的信息,在客观上对投资者的利益形成了损害。
其三,与国有股权相联系的是上市公司的人员安置、资产重组等一系列问题,公开挂牌如何兼顾这些问题?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的张军扩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国有股的市场化转让在近期要受到监管制度、监管能力的限制,具体办法要探索。但长期来看,国有股需要一个控制权市场。当前,由于国有股的无法流通和“一股独大”,无法形成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监管压力,不利于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同时,国有股转让需要竞价方式。竞价转让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规避转让中的黑箱操作,使转让更透明。此外,还将逐步抬高国有股的转让价格,保障国有资产在转让中保值增值。还有专家认为,国有股竞价对国有股价格的拉升,最终也将对流通股股价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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