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至7日,主题为“WTO框架下的贸易救助体系:功能与机制”报告会在上海举行。来自世界贸易组织、联合国、中外政府的高级官员与国内外著名专家在报告会上就企业遭遇不公平国际贸易待遇时政府如何救助等热门话题展开探讨和对话。
此次主题“贸易救助体系”算是直击中国近年来在国际贸易战中的“软肋”———反倾销、反补贴和技术壁垒等问题。所谓贸易救助体系,就是指为了维护公平贸易,WTO成员方政府依据WTO的基本原则和规则,制定有关的法律法规,为本方个人、企业与产品免受不公平的贸易待遇而制定的一整套相关程序与机制。
参会的国家经贸委产业损害调查局副局长李罗莎指出,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中国在未来三年内将根据相关承诺,大幅度降低关税,减少使用配额、许可证等非关税措施,这为进口产品大量涌入中国市场提供了可能;同时,在WTO框架下,随着关税等传统贸易保护手段的日益削弱,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传统贸易救助措施使用日趋严格和规范,技术标准、动植物卫生检验检疫、知识产权、通关程序要求、环境保护和劳工标准等新型贸易救助措施正在成为WTO成员的主要贸易救助手段,也在成为中国产品出口的主要制约。
但是值得欣慰的是,我们在被动“挨打”之后,伴随中国政府颁布并实施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等三个条例,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已经意识到运用WTO规则允许的贸易救助手段的“威力”,国内企业申请外国商品反倾销、反补贴和保障措施调查的数量日益增多。
李局长说:“2001年11月以来,中国外经贸部共收到12起反倾销调查申请,数量超过以往四年,涉及12个WTO成员以及俄罗斯。”此外,中国已成为WTO成员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反倾销和保障措施的最大应诉国。据资料显示,截止到2002年4月,已有32个WTO成员和其他国家及地区对中国产品提起反倾销和保障措施494起,其中反倾销调查467起,保障措施27起,涉及中国产品4000多种,影响中国出口贸易额高达150亿美元。
“只有在充分理解WTO的基本原则、规则和机制的基础上赋予的权利和手段,在健全中国涉外经济贸易法律法规的同时,熟悉WTO其他成员的相关法律法规,才能营造有利于中国对外贸易发展的公平的多边贸易环境。针对可能产生的不公平贸易待遇,运用WTO成员的贸易救助机制,加速建设中国的贸易救助体系,才是实施公平贸易的有效手段和途径。”上海市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总经济师相月华的这番话称得上是对中国引入公平交易概念的最佳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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