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正式生效前后,许多券商在联手搞所谓的“价格联盟”,试图使浮动佣金固定化,就此,有关专家提醒
有迹象表明,许多券商在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调整生效前后,联手搞所谓的“价格联盟”,包括提出设立“佣金下限”,试图使浮动佣金固定化,就此,有关专家提醒,警惕券商重温垄断旧梦。
中国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教授、《资本市场评论》执行主编李永森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任何一项改革都要触及到利益和资源的重新分配。既得利益者和资源的占有者,必然会想方设法维护原有的利益格局不被打破。‘五一’前后,全国各地的大小券商们互相之间通过或明或暗的方式,建立了各种各样的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价格同盟。且不说其合法性问题,这些没有政策支持的任何形式的价格同盟,因其违背市场规律,也就决定了其在残酷的市场竞争面前终将不堪一击。”李永森说,“券商之间的服务价格竞争乃大势所趋,而一些缺乏竞争力的券商,尤其是那些把希望寄托于‘价格同盟’、‘佣金下限’上坐等重温往日垄断利润旧梦的券商,将难逃被淘汰出局之命运,预计l-2年内将有进三分之一的券商被收购、兼并、更名而消失,券商格局会发生重大变化。”
今年5月1日,中国证监会等三部门联合发出《关于调整证券交易佣金收取标准的通知》正式生效,通知规定,A股、B股、证券投资基金的交易佣金实行最高上限向下浮动制度,证券公司向客户收取的佣金(包括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不得高于证券交易金额的3‰,也不得低于代收的证券交易监管费和证券交易所手续费等。这就是市场上所说的“浮动佣金制”。浮动佣金制实施后,为拉客户竞相降低佣金比例甚至“零佣金”的现象在一些地区出现,券商价格战愈演愈烈。
“我国以往的固定佣金制,不仅是费率偏高,推高了市场交易成本,降低了市场效率,更重要的缺陷是机制僵化,缺乏市场竞争,严重制约着市场资源在券商之间的优化配置。而浮动佣金制改革,就大大克服了这些缺陷,使券商获得了增资扩股所不能得到的竞争活力。”李永森说,“中国证监会及有关部门联合发布的证券交易佣金从固定制到浮动制的改革方案,是我国证券交易市场化进程的一个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在固定佣金制条件下,我国券商没有经过真正意义上的价格竞争,一直处于“垄断利润”时代,而浮动佣金制标志着券商在经纪业务上坐享垄断利润时代的终结和中国证券业市场化的到来。中国券商要发展壮大,就必须建立竞争机制。李永森认为,真正的竞争之门才刚刚打开,价格竞争将把竞争从低层次引向更高层次的技术和服务竞争。真正决定券商生死存亡的,是券商能否放弃幻想积极开拓市场,强化竞争理念,提高服务意识,研究和选择正确的应对措施,经受住市场严峻的考验,而不是让市场化的浮动佣金制再次局部固定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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