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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 北京出台税收优惠政策 再就业办个体三年免税的讨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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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共 4 条 |
网友:andi_3697 | 发表时间: 2003-02-12 23:50:50.0 | IP地址: 211.150.232.★ |
我只说事实,今天我去税务所咨询,被告知相关条例尚未下发到位.工作人员挺客气,都说知道这政策,但目前无法执行.我等~~~ |
网友:匿名 | 发表时间: 2003-01-31 15:52:46.0 | IP地址: 61.149.114.★ |
别再自欺欺人了。中国已经被你们这些人搞得不成样子了不得。 |
网友:老张 | 发表时间: 2003-01-31 14:16:46.0 | IP地址: 218.64.144.★ |
职校毕业有好几年都未找到工作后,自谋职业,借钱做小买卖(卖布),但因赔本而关门待业,现在又再搞一个小门市(卖编炮),可否算免税三年人员之列。请求有关部门能答复,地址:江西萍乡电信世界宿舍邱香云 |
网友:匿名 | 发表时间: 2003-01-31 11:07:03.0 | IP地址: 61.187.247.★ |
这个政策加重了地方的负担,为什么不减免增值税?因为那是中央政府的收入,中国的地方政府难怪亏空越来越大,全是体制造成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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