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消费者希望有关行政部门重点做哪些工作? 国家行政机关是国家权力的执行机关。目前我国已制定的法律、法规绝大多数要由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实施。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领导,组织、协调、督促有关行政部门做好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工作”。同时又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监督,预防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行为的发生,及时制止危害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的行为”。在整个国家监督体系中,行政机关的监督任务是最经常、最直接的。加强行政监督对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意义重大。在开展“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年主题活动中,消费者希望有关行政部门重点作好以下工作: (1)坚决清除地方保护主义。当前我国消费领域假冒伪劣猖獗的一个重要原因是某些地方官员视“假冒伪劣”为地方“致富”手段,这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背道而驰。地方保护主义是假冒伪劣的“保护伞”,假冒伪劣等非法经济成为地方官员腐败的“温床”。 地方保护主义不除,假冒伪劣难绝。可以说,反对地方保护主义、坚决打击假冒伪劣是当务之急。 (2)及时、准确、公开披露公共信息。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信息失灵” 是导致当前市场秩序混乱的根源之一。行政机关在公共信息披露方面应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帮助消费者及时获得法律信息、产品质量信息、技术标准信息、经营者信用信息等与自身密切相关的公共信息,改善消费者在市场交易中信息不完全、不对称、不透明状况,并借助这些信息实现自己的权益。 (3)加强对各类市场中介组织的管理。市场中介组织是市场交易职能分工不断深化的产物。各类市场中介组织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由于历史原因,当前我国的中介服务相当多的存在着服务质量无标准、收费无规范、虚假承诺、恶性竞争等现状,已经成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难点问题。 (4)广泛征求消费者意见和建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推进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改革的实质是重新分配各种利益关系,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伴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全面确立,各项改革措施与消费者的关系日益密切。因此,广泛征求消费者对改革的呼声和对具体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不仅有利于优化改革方案,也直接体现了 “三个代表”“执政为民”的重要思想,关系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
来源:[中消协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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