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妥协终了拉锯 资产证券化静候最高批示
http://business.sohu.com/
|
|
央行认为,建行最终修订的方案虽然只是一种抵押债券的概念,但总归向信贷资产证券化走出了第一步
广受关注的银行信贷资产证券化近日有了突破性进展。
根据来自中国人民银行的消息,该行货币政策司正就中国建设银行提交的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向国务院办公厅做最后的细节解释工作,“如果顺利的话,国务院的批文一个月后就会下来”。
有关商业银行资产证券化的试点计划,在国内金融界早已不是个新鲜话题,由于一直都“只闻打雷,不见下雨”,近来舆论颇多揣测,甚至怀疑该计划已近乎难产。年前,央行货币政策司斟酌再三,终于在多种方案中锁定建行一家,并上报国务院办公厅。
从今年3月中旬起,国务院要求央行就该方案的细节问题作出解释。“目前正是最敏感的时期”,待解释工作结束之后,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试点将正式启动。
央行与商业银行的拉锯战
国务院要求的解释主要集中在一个方面,即“建行方案”所采取的融资方式:表内融资。
而谈论已久的资产证券化方案之所以“千呼万唤,犹抱琵琶”,问题的关键恰恰也在这里。
据说,当初各家商业银行向央行上报的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无一足以说服监管部门。双方的分歧在于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央行希望商业银行通过表外融资的方式出售资产,而各大商业银行的方案,则无一例外地要求表内融资。
两种融资方式的关键区别,在于银行的证券化资产到底是拿来出售还是拿来抵押。前者是标准意义上的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后者则只能叫做住房抵押债券。据建设银行总行研发部总经理孙涤介绍,国际金融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交易结构的设计,本来就存在两种流派,一种是源自美国的资产出售方式,另一种是以德国为代表的资产抵押方式。不过两种流派其实源自同门,如今在华尔街兴旺发达的信贷资产证券化业务,就是起源于上世纪60年代的住房抵押债券。从这个角度讲,商业银行坚持的表内融资方式,亦可视为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的前期准备。
不过多位知情者表示,商业银行之所以一齐选择表内融资方式,其实是另有考虑:为降低自身不良资产比率计。
中国银行总行零售业务部副总经理崔应富分析,目前,国内个人住房贷款的不良率普遍低于0.5%,相对于国有商业银行去年总体30%的不良资产率(按新5级分类)而言,实在是一笔难得的优质资产。随着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扩大,这笔优质资产对银行整体资质的优化作用日趋明显,若因表外融资而被切出,银行实是心有不甘。为保住这块“肥肉”,即使与顶头上司意见相左,也顾不得了。
但是,作为金融监管部门的央行,为使个人住房贷款的证券化能“一步到位”,真正达到提高信贷资产流动性、转移信贷风险的目的,必然要强调真实出售与破产隔离的信贷资产证券化宗旨,故要求银行在做资产负债表时,将这部分资产表外处理。据说,央行由于不满意商业银行的表内融资方案,还亲自进行了大量的研究论证工作。
拉锯战由此展开。围绕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商业银行与央行之间开始了“论证-修改-再论证-再修改”的轮回,双方都在为达成一致寻找可以协调的平衡点。
平衡的结果令看众大跌眼镜———央行作出妥协,基本保留商业银行提出的表内融资方式,“我们认为建行最终修订的方案虽然只是一种抵押债券的概念,但总归向信贷资产证券化走出了第一步”。
诸强角逐建行胜出
只是央行的“妥协”显然非常有限。从最终只有“建行方案”得呈国务院御览来看,试点的意味还十分明显。
其实早在上世纪90年代,国内即开始了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研究。1998年,现任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证监会前任主席刘鸿儒在青岛召开的一次研讨会上,首次明确提出“信贷资产证券化”。同年,由深圳市住宅局牵头,建行深圳分行、工行深圳分行和联合证券组成了专题研究组,并于次年3月将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研究方案上报深圳市政府。1999年9月,国家开发银行和深圳市政府联合提出方案上报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务院相关部门,但未得答复。同一时期,北京、上海等地也进行了类似的研究和方案申报,不过似乎都不见下文。
2000年9月,国有商业银行终于开始整体涉足资产证券化。在建行首家向央行递交方案后,工、农、中等商业银行的动作亦逐渐露出端倪。
但建行既得先机,焉容失去?
更重要的是,早在2001年初,在国务院新闻办组织的一次记者招待会上,建行即被举例作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的试点,为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戴相龙所提及,早得垂青。
按照央行有关部门的说法,建行作为国内首家推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商业银行,其市场占有率、资产结构等指标,均最适合成为资产证券化的试点。2001年,建行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含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为1866亿元,占四大商业银行总余额(5072亿元)的36.79%。同时,建行去年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该行贷款总额的比例为7%~
8%,亦高于其他三家。另外,建行新近携手德国最大的住房储蓄银行———施威比豪尔银行,也为其增加了一个砝码。
不过建行的优势并非大得让人心服。
工商银行总行金融研究所的张兴胜博士告诉记者,自两年前向央行报送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方案后,工行在消费性贷款领域全面实施了“精品工程”,去年新增消费性贷款800多亿元,消费领域贷款余额达2099亿元,占全部贷款余额的8.14%。张甚至指出,工行目前的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业已超过建行。
中国银行的崔应富亦再三强调,该行近两年个人住房贷款的年增长率均超过100%,不良率低于0.2%。但去年上半年才向央行递交方案的中行,较其他对手慢了半拍已是不争的事实。或许是考虑到这一点罢,今年3月,中行北京市分行与惠泽控股———一家资产证券化包装公司———结成合作伙伴,意在另辟终南捷径,力抢先机。
然而,“临时抱佛脚”的工、农、中等行虽然在某些单项指标上有所斩获,但综合实力仍不及“平时烧香”的建行。央行权衡再三,最终还是选择了后者。
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出人意料的是,资产证券化方案经央行初步审定之后,失意者并未表现得如何失意,倒是得意者选择了缄口不语。
得意者不愿回应的理由是:“目前这个话题敏感得很。”而失意者乐观的原因,则是“建行开始试点,我们离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目标也就不远了”。
他们的乐观也许太过一厢情愿了。
央行货币政策司副秘书长、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易纲认为,信贷资产证券化是央行鼓励商业银行业务创新的方向,但短期内不会全面开花,推行进程要视试点的效果而定———央行的说法,于翘首以盼的商业银行而言,无异于兜头一盆冷水。
此外,从供求关系的角度分析,信贷资产证券化也缺乏足够的市场推动力。一方面,银行资金充裕,对信贷资产流动性的内在要求并不高;另一方面,信贷资产证券化是成熟金融市场的产物,相对于国内环境而言还比较超前,全面铺开的时机要视乎国家金融体制改革的进程而定;再者,个人住房贷款市场的增长受住房制度改革、人均国民收入、消费习惯等因素制约,实际增长速度跟目前过于乐观的预期也会有所差距。而且,信贷资产证券化为商业银行所看重的,更多的是对现有大量不良资产的盘活功能,个人住房贷款这种优质资产的证券化,不过是一次初步试验。优质资产的运作尚未见成效,何谈不良资产的证券化?
其实央行在此时主动结束拉锯,还另有一层考虑。据有关人士透露,目前商业银行对信贷资产证券化的研究论证,还停留于“三五人、三五篇文章”的状态,央行希望通过试点,使银行对这方面的研究投入更实在些,“如果非要给信贷资产证券化一个期限,那就是金融市场全面开放的五年时间”。相关
所谓“表外融资”和“表内融资”,主要是针对银行的资产负债表而言。
表外融资意味着证券化的资产所有权因出售而转移,这部分资产要从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移出,成为证券发行人(SpecialPurposeVehicle,简称“SPV”)的资产。SPV是一个独立的法人实体,通常由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等机构充当,拥有该信贷资产的所有权。
表内融资则恰恰相反:被证券化的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仍然属于银行,保留在银行的资产负债表中,该资产的证券发行人实际上是银行本身。
以“建行方案”为例,建行希望在银行内部搞一个“壳”,将个人住房贷款资产注入其中,“壳”的名称叫“个人住房信贷资产管理中心”,扮演SPV的角色。其后,“壳”再将个人住房贷款资产组合打包,卖给多家投资银行,投行再把这些债券卖到投资者手上。
建行抢得个人住房贷款证券化先机,但全面铺开尚需时日。
|
2002年4月5日16:38 |
|
|
最新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