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投资基金法起草工作小组副组长曹凤岐表示,目前正拟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投资基金法草案将更名为证券投资基金法,并仅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方面的问题。
曹凤岐周日在一研讨会上称,目前虽尚无推出的时间表,但该法在指导思想和原则问题上已基本达成共识。他称,该法范围将只针对证券投资基金,不再涉及争议较多的产业和创业投资基金。“关于投资基金法的范围问题最近有所明确,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重大突破,很多事情我们做不了的就不要去做,而重点规范证券投资基金是完全有必要的。”据他介绍,中国于1997年颁布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条例,属行政法规,目前仍在发挥作用,但该法范围狭窄,法律效力低下,已不能适应目前的市场需要;之后中国于1999年成立投资基金法起草小组,至今已数易其稿。
曹凤岐说,证券投资基金属以公募形式、向非特定对象募集的基金,需向公众公布信息,并保护投资者权益;而创业或产业投资基金在国外则基本以私募方式进行,投资于实业,含高风险,并非多数人游戏。把两者合在一起,“问题较多,真是没法写”。
曹凤岐还表示,起草小组准备在此基础上,把该法草案提交人大常委会审议,但何时推出还需视情况而定。一般而言,一个法律的推出需至少三次经过人大常委会讨论,因此还需根据会议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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