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三大证券报在显著位置刊登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新疆屯河的公开谴责公告,内容主要针对其对控股子公司------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与其股东北京汇源果汁饮料集团总公司所签订的巨额资金占用协议等重大事项的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充分,违背了信息批露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了解其中的原委,本报记者电话采访了有关责任人之一、公司董事会秘书刘涛。
刘涛对于此事显得很坦然。他解释说:"就我个人来说,对于这件事肯定是负有责任的。因为在去年,屯河与汇源果汁合资组建汇源饮料集团以后,为保持其生产经营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我们基本保留了其原有的管理团队,董事长和总裁还是由汇源方面出任。但是因为汇源是非上市公司,他们对上市公司规范管理的要求缺乏必要的了解,同时,屯河对汇源的管理力度也存在一定的欠缺,这就直接导致了屯河信息披露的违规。目前,我们针对昨天交易所谴责公告中所提出的四点事项,已经进行了认真的自查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关于北京汇源果汁饮料集团总公司占用北京汇源饮料食品集团有限公司资金的问题,汇源饮料已经成立了资金清欠小组,将责任落实到人,要求汇源果汁限期还款。而且,我们还聘请了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汇源果汁下属的各销售公司于2002年5月展开了全面的审计工作,计划将它们全面纳入汇源饮料,以形成独立的产、供、销体系;关于汇源饮料与汇源果汁之间的商标权转让的问题,汇源饮料已经指定专人抓紧办理剩余相关商标权变更手续;关于汇源饮料项目投资及生产线抵押等信息披露的问题,汇源饮料已于2002年5月底,设立了董事会办公室作为其董事会常设机构,清理汇源饮料成立以来的各项法律关系、投资和财务往来,还制定了汇源饮料董事会议事规则、投资决策管理程序和预算及内部控制管理程序。"
最后,刘涛表示:"为将屯河的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公司拟委派有关人员出任汇源饮料集团的副总裁,主管财务和董事会的日常工作,以达到加强对汇源饮料的财务管理及规范运作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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