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奶员竟然偷喝订户的牛奶!6月14日,一起令人啼笑皆非的“牛奶官司”在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6岁小男孩丁丁(化名),因牛奶被偷喝,将牛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据悉,目前每天广州市有近50万瓶的液态奶消费量,由此“牛奶官司”暴露出的鲜奶制品包装、配送过程中的问题,成为市民普遍关注的焦点。
2002年1月13日清晨5点多,天河区某大厦的保安员通过保安闭路电视发现,某知名牛奶公司的送奶员提着一瓶鲜奶,如往常般来到大厦。但在进入电梯后,送奶员并不是平静地呆着,反而将身穿的夹克撩到一边,小心翼翼地揭开了鲜奶的瓶盖,伸长舌头,含着奶瓶,惬意地喝起牛奶来!电梯停下后,他又将瓶盖盖上,如常般送到了9楼一住户的门口。
发现异常情况的保安员立刻通知了住户,并将这个姓宋的送奶员截留下来。起初,宋不承认自己偷喝了订户的牛奶,但当保安人员出示了刚刚录下的监控录像后,他才无奈承认,由于前一个月与老板闹了矛盾,本打算离开,老板却不让,所以一气之下,才偷喝了订户的牛奶。而更让人吃惊的是,宋还承认,在被发现前,共偷喝过3次该订户的牛奶!
看着被送奶员喝过的奶瓶口,吃惊之余,该牛奶订户不禁阵阵恶心。本来,每天订牛奶是为了给家中的宝贝儿子丁丁增添营养,想到儿子很可能喝了送奶员喝过的牛奶,父母立刻忧心忡忡:送奶员有没有传染病?而丁丁得知自己的牛奶被送奶的“叔叔”喝过后,从此也不愿意再喝牛奶。思前想后,一家人决定以丁丁的名义将牛奶公司告上法庭,要求牛奶公司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此案14日在广州市天河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原告丁丁的父亲、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律师简正德,以法定代理人的身份替丁丁出庭。简正德称,自从得知牛奶被偷喝后,丁丁不仅整天提心吊胆,害怕被染上传染病,而且还导致学习成绩下降,精神受到极大损害,因此要求牛奶公司赔偿损失。而牛奶公司的代理人却当庭提出,该送奶员根本就不是牛奶公司的员工,因此自己无须承担责任。
在庭审即将结束时,法官询问双方是否同意调解,原告表示同意,但被告认为与己无关,不同意调解。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庭审后记者采访了牛奶公司的代理人,他承认,牛奶公司一般都是将奶制品批发给一级批发商,再由该批发商继续批发。而该公司没有自己的送奶队伍,至于将鲜奶送给千家万户的,都是由遍布广州市内千千万万个经销商完成的。对于这些经销商,牛奶公司是不能直接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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