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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志机电股价大跌 拖累工业母机板块

原标题:昊志机电股价大跌 拖累工业母机板块

昊志机电股价大跌 拖累工业母机板块

11月22日晚间,昊志机电(300503)发布《关于董事长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称,董事长汤丽君因涉嫌内幕交易被证监会依法立案。受此消息影响,昊志机电23日低开低走,截至收盘,股价报9.06元,下跌15.72%。

金融投资报记者薛蕾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本月唯一一家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的上市公司,同日,弘亚数控(002833)也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立案原因也为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

工业母机概念股大跌

公告显示,昊志机电于近日接到公司董事长汤丽君的通知,其于2022年11月22日收到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因涉嫌内幕交易昊志机电股票,证监会依法对其立案。公告称,汤丽君将积极配合证监会的调查工作,同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立案系针对汤丽君个人的调查,不会对公司的日常运营造成重大影响。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昊志机电高管首次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立案。2021年9月30日,昊志机电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被证监会决定立案。不久后,昊志机电再次公告称,公司实控人、副董事长、总经理汤秀清和副总经理、董秘、财务总监肖泳林,因涉嫌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被金华市公安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随后,汤秀清被刑事拘留。今年2月,汤秀清收到金华市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以及金华市看守所出具的《释放证明书》,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决定对其取保候审,并予以释放。

值得注意的是,昊志机电还曾卷入“叶飞案”。2021年5月,私募合伙人叶飞爆料12家上市公司与盘方合谋进行“市值管理”,在资本市场引发轩然大波,昊志机电正是被叶飞点名的12家上市公司之一。

受昊志机电遭证监会立案调查影响,工业母机概念股大面积走低,23日盘中板块跌幅一度超过3%,除昊志机电跌幅达15.72%外,凯格精机、德恩精工、科德数控、纽威数控跌幅均逾5%。

年内多公司涉内幕交易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这并非本月唯一一家因涉嫌内幕交易被立案的企业,同在11月22日晚间,弘亚数控也发布了《关于实际控制人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立案原因系因涉嫌内幕交易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公告称,本次调查事项系对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李茂洪,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刘雨华个人调查。目前两人仍在公司正常履职,调查不会影响公司其他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然而,23日开盘不到十分钟,弘亚数控股价便跌停,截至收盘,报13.61元。

金融投资报记者注意到,除了上述两家公司,年内已有8家公司高管或股东涉嫌内幕交易被查。

1月18日,聆达股份公告,17日收到公司实控人王正育转发的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因王正育涉嫌内幕交易“聆达股份”等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其立案。公告中还称,王正育已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总裁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4月5日,新莱应材发布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水波、高级管理人员郭红飞、董事会秘书朱孟勇,于2022年4月3日收到关于证监会立案告知书和立案调查通知书,李水波、郭红飞、朱孟勇因涉嫌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三人立案调查。

7月3日,赣锋锂业发布公告称,因涉嫌A股某上市公司股票二级市场内幕交易,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公司被证监会调查,主要原因是在与江特电机洽谈并购事宜期间,购买了江特电机的股票。对此,江特电机表示,公司只涉及赣锋锂业内幕交易案的标的,但和立案调查无关。

7月20日,中国宝安公告称,收到公司副总裁贺雪琴的通知,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贺雪琴收到了证监会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决定对其立案。值得注意的是,除去中国宝安副总裁职务外,贺雪琴亦是北交所上市公司贝特瑞董事长;同一日,贝特瑞也发布了相关声明。

8月19日,连城数控披露《关于公司董事长收到立案告知书的公告》,公司董事长李春安因涉嫌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被证监会立案调查。

律师说法

严格执法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

证券市场内幕交易违反了哪些法律,涉案人员又会面临怎样的处罚?

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龚嘉璇表示,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的处罚,主要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行政处罚和刑法规定的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层面,根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一条,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或者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从事内幕交易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十万元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单位从事内幕交易的,还应当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二十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刑事处罚层面,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条,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者非法获取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在涉及证券的发行,证券、期货交易或者其他对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尚未公开前,买入或者卖出该证券,或者从事与该内幕信息有关的期货交易,或者泄露该信息,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上述交易活动,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龚嘉璇表示,内幕交易罪保护的法益是国家对证券交易的管理制度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无论行为人利用的内幕信息,是否出于避损或获利,只要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都会导致对证券交易市场秩序的破坏。

“投资者在获取信息方面平等,是维护证券市场公平最重要的原则之一。内幕交易会严重损害股市公平,损害投资者的信心,甚至颠覆股市根基。通过严密制度保障,严格监管执法,让不法分子无机可乘。维护好公平交易秩序,市场优化配置资源的功能才能充分发挥,投资者才有可能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公平、公正、公开地竞争。”龚嘉璇说。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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