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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原标题: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1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于2023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于2023年1月18日9:2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

4、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章程修正案》详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信息。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3、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4、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潘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潘明先生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1月1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补部分董事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5、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发布在《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树相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丙烯腈车间工艺技术员、工艺副主任、车间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生产副厂长、安全总监、党委委员、厂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环保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树相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窦岩先生: 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计划经营处科员、计划管理主管、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水气厂厂长、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计划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经济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窦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威先生: 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一厂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法律事务企管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明先生:199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黑龙江省上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法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现任职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潘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2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增补公司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董事会成员人数由7名增至11名,并同步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

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1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提名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提名潘明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议案审议通过后,公司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意提名陈树相先生、窦岩先生、王威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提名潘明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一、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陈树相先生:1972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正高级工程师职称。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丙烯腈车间工艺技术员、工艺副主任、车间主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二厂生产副厂长、安全总监、党委委员、厂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等职。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工程师兼安全环保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陈树相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窦岩先生: 1971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计划经营处科员、计划管理主管、副处长,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水气厂厂长、党委委员,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计划处处长等职务。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副总经济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窦岩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王威先生: 1972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高级经济师职称。历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炼油厂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化工一厂党委书记等职务。现任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庆石化分公司法律事务企管处处长。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威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与公司董事长施铁权先生、董事陈开奎先生、监事会主席王洪涛先生、监事孟祥龙先生存在关联关系,除此之外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潘明先生:1994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历任黑龙江省上图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法中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法务助理,北京大成(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等职务。现任职北京市京师(哈尔滨)律师事务所律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潘明先生不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2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3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3年2月8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8日(通讯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8日(通讯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3年2月1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大庆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2、上述提案已经2023年1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1月1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的相关公告。

3、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4、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的,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代理法人股东出席的,应持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3年2月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代理个人股东出席的,应持有本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2023年2月1日下午收市时持有“大庆华科”股票的凭证原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3年2月7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23年2月7日9:00-11:30和13:30-16:00。

5、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崔凤玲

联系电话: 0459—6280287

传真电话: 0459—6282351

邮政编码:163316

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北街8号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2、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85。

2、投票简称:华科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3年2月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3年2月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登录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依照指示对下列提案投票。如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公司/本人承担。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表决意见

注:委托人应决定对上述审议议案选择投票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表格标识“√”,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则视为授权委托股东对该授权委托无效。如未选择的,视为全权委托受托人行使投票权。

委托人姓名(签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委托人股票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4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提名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潘明先生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被提名人已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 _

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提名人已经督促公司董事会将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被提名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月18日

证券代码:000985 证券简称:大庆华科 公告编号:2023005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月18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2023年第一次临时会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本次提名1位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将候选人的声明公告如下:

声明人潘明,作为大庆华科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证书。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尽快取 得相关证书___

五、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银保监会《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本人最近三十六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本人未因作为失信惩戒对象等而被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认定限制担任上市公司董事职务。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七、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三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予以撤换,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要求,委托该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专业资格、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连续十二个月未亲自出席上市公司董事会会议的次数超过期间董事会会议总数的二分之一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本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五、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六、本人不存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任期届满前被上市公司提前免职的情形。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七、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的其他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声明人郑重声明: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本人在担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潘明

2023年1月18日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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