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2年年度报告更正及补充公告 [2003-04-29] |
    本公司董事会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3年4月22日披露了本公司2002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后,发现其中需更正事项一项,补充事项二项。现将有关内容更正及补充如下,并对此给投资者阅读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     一、更正     年报正文第十节重要事项部分第四项关于付给会计师事务所费用有误。     原文:     ㈣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报告年度内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如下,其中差旅费由本公司负担: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 2001年 应付财务审计费 967,270 869,400 应付其他费用 242,218 20,390 已付金额 545,488 586,520 未付金额 664,000 303,270     由于计算错误,误将2001年度未付审计费用加到2002年应付审计费用中,应更正为:     ㈣公司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境内外审计机构。报告年度内应支付给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费用如下表。其中其他费用是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人员在本公司审计期间由公司支付的食宿费用和办公费用等,不包括会计师事务所有可能向公司结算的其他费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2002年 2001年 应付财务审计费 664,000 869,400 应付其他费用 242,218 20,390 已付金额 242,218 586,520 未付金额 664,000 303,270     二、补充     1.利润表附表     按照证监会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要求,公司应分别列示全面摊薄和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现予补充如下: 利润表附表 2002年度 报告期利润 全面摊薄净资产 加权平均净资 全面摊薄每股 加权平均每股 收益率(%) 产收益率(%) 收益(元/股) 收益(元/股) 主营业务利润 16.246 16.322 0.156 0.156 营业利润 2.667 2.680 0.026 0.026 净利润 -0.192 -0.193 -0.002 -0.002 扣除非经常性损 0.964 0.969 0.009 0.009 益后的净利润     2.经调整的未经审计的1995—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     按照有关要求,本公司编制了1995—200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予以补充披露。本公司已尽最大的努力依据目前掌握的信息对会计报表进行了调整,以恰当反映已知交易的情况。目前本公司尚不能完全确认上述调整的完整性及准确性,尤其是对某些调整所属年份尚不能准确确认。     1995—2001年度会计报表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ppt://www.sse.com.cn     由于上述更正和补充,本公司已相应修改了2003年4月22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本公司2002年年度报告全文。     除上述补充更正情况外,本公司没有其它应披露的重大信息。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