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2月27日,猴王集团破产申请案在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猴王集团进入破产程序。
截止2000年12月底,猴王集团资产总额3.7亿元,负债23.6亿元,累计亏损25亿元以上,涉案金额高达14亿元,成为被告的经济纠纷案件达230多件。
2000年12月8日,猴王集团公告称,拟将其持有的猴王A部分国有股转让给他人,其中,宜昌市夷陵国有资产管理局得到股份公司2400万股,成为第一大股东。其余4834.9924万股股权被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抵债、查封。
截止2000年中期,猴王A已经一年半亏损,每股净资产也由2.15元跌之1.09元。
2000年8月2日,猴王A董事会对2000年6月15日公告的未入帐的借款在本期未入帐的原因进行说明。
2000年7月31日,宜昌市政府以专题会议纪要,进一步明确猴王集团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应积极支持股份公司从猴王集团中分离出来。
2000年6月20日,因猴王A与控股股东——猴王集团在人员、资产和财务上未分开等众多原因,猴王A遭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
截止1999年底,猴王集团因拖欠猴王A款8.9亿元,猴王A为大股东猴王集团提供的担保金额2.44亿元,两项共计11.3亿元。
1997年起,猴王集团成为猴王A的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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