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广州二月十二日电 (记者郑小红)广东省去年提出的“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构想,在正在此间召开的广东省十届人大会议上成为焦点话题之一。按照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陈善如的介绍,这一构想如果实施顺利,将构成一个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市场广阔、充满活力的区域经济体系,成为东、中、西部合作的一种新模式。 “泛珠三角”区域的范围,按照与珠江流域有关、与广东相邻、与广东经贸关系比较密切的原则包括广东、福建、江西、广西、海南、湖南、四川、云南、贵州等九省(区)为内地“泛珠三角”的范围。这个区域占全国面积的五分之一、人口的三分之一多、GDP的三分之一,与广东既有地缘优势,又有合作基础,经贸关系较为密切,互补性较强,发展潜力很大。在内地与港澳合作日趋紧密的背景下,有必要加强九省(区)与港澳的交流与合作,为“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提供更为广阔的空间,形成互补性更强、更有合作优势的经济圈。这就产生包括南方九省(区)和香港、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在内的“泛珠三角”(简称“九+二”)。 广东与八省(区)经济的交往与合作源远流长,据不完全统计,“九五”期间以来,广东与八省(区)之间签定的经济技术合作协议金额累计达五千五百多亿元人民币,合作项目超过八千个。而港澳在广东的直接投资约九百亿美元,占广东外来投资总额达七成,粤港澳经贸合作不但在贸易、投资和加工生产领域取得了重大进展,而且在交通、通信、科技、农业、劳务、房地产、环保、旅游、边境事务,以至大型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其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的根本目的是实现生产要素的流动和优化组合,使“泛珠三角”区域的资金、技术、人才、信息、资源等要素有机结合,实现区域经济更高层次的发展。随着中国加入WT0,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与发展以及内地与香港、澳门CEPA的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将展现更广阔的前景。 陈善如认为,“泛珠三角”今后的合作应当突出资源性合作、资产型合作、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合作、科研、技术和人才的交流与合作、生物资源、旅游资源方面的开发与合作。 据称,去年以来,九省(区)政府和港澳特区政府均对参与“泛珠三角”区域合作表示了积极的态度,国家发改委和国务院港澳办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给予了积极的支持。九省(区)计划、交通、科技、旅游、信息等部门及香港、澳门有关部门对深入开展区域合作进行了有益的探讨,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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