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送GP到6666 随时随地查行情
继“创维事件”之后,各大媒体又曝光了在新加坡上市的航空燃料供应商中国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油),因石油衍生品交易出现巨亏,11月30日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的新闻。搞垮中航油的是该公司总裁陈久霖,如今已被新加坡商业事务调查局拘捕,并在证券与期货法令下,协助当局的调查工作。
境外境内大不同
历史具有惊人的相似性,中航油事件与10年前的巴林银行事件如出一辙,中航油就是中国版的巴林银行,而陈久霖就是中国的尼克·李森,两家公司的亏损模式和结局几乎一模一样,而两人的命运也很相似,都落得个锒铛入狱的下场。
作为一家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其境遇与在国内的上市公司具有很大的不同。由于这件事是发生在国外,因此在第一时间便完全公开化了,并且当事人直接受到商业事务调查局的控制。这一事件还引起了新加坡政府的高度关注,新加坡总理兼财政部长李显龙和新加坡贸工部部长林勋强均表示,当局将会彻查这起事件,一家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问题就此升级为重大公共事件。如果这件事发生在国内,那么现在可能还处于保密的状态,社会公众什么也不会知道,或者知之甚少,有什么消息也将以市场传闻的形式流传。
这也难怪,中航油究竟有什么大不了呢?不就是做了场外石油衍生品交易(OTC)亏钱吗?在国内也就算是投资失误,充其量是违规事件,怎么也成不了刑事案件。人们记忆犹新的“琼胶风波”,同样是炒作期货导致巨亏,中国式的求解方法与境外迥然不同。
“琼胶风波”的中国“特色”
2003年7、8月开始,兰生股份(600826)(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在海南橡胶批发中心市场参与期货操作,为此投入真金白银5.79亿元,加上与青岛某公司共同建立的仓位,兰生股份在“琼胶市场”中共投入资金6.2亿元,一下子建立了50余万吨的多头仓位,这一数量甚至超过我国天然橡胶40万吨的年产量。而当时兰生股份的净资产仅8.38亿元,结果导致兰生股份亏损高达约2亿元。
这样的巨额亏损足以重创兰生股份,甚至可能导致公司崩溃。而兰生股份还鸣冤叫屈,以存在舞弊行为为由,将琼胶市场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资金6.1889亿元,并赔偿相应的利息。随后,琼胶市场则针锋相对,向受理法院提起了管辖权和查封异议,并表示“保留通过司法途径追究兰生股份的法律责任,以挽回兰生股份恶意诉讼给本市场造成的经济和名誉损失”的权利。
如果不是闹出这档子司法纠纷,外界对兰生股份的“琼胶风波”知道得还要少,监管部门从来没有对这么大的事开过一次新闻发布会,怎么处理也是只字不提。所有这些都没有一个正式的说法,中国投资者的知情权着实可怜。
“琼胶风波”的责任人常中直到今年3月下旬才被“双规”,兰生股份4月13日的信息披露公告羞羞答答地称“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常中自3月25日起接受调查,目前调查尚在进行中”。直到4月28日公司公告常中因涉嫌经济犯罪被刑事拘留。事情到此为止,投资者再要想知道什么事,那就只有耐心等待了。
中国求解法解不了外国方程
如果人们以为发生在兰生股份上的故事只是个案,那就大错特错了。随便再举一例,石油大明(000406)(相关,行情,个股论坛)在主营业务形势大好的情况下却出现了短期投资巨亏,财务费用大幅上升。该公司股票投资金额高达4.81亿元,但详细情况外界根本无法知道。坊间盛传公司前总裁李荣兴和财务总监已被“双规”,但公司方面的正式说法是两人“因工作需要”而辞职,其他情况就无可奉告了。这就是中国式方程求解法。
也许中航油总裁陈久霖已经习惯了中国式方程求解法,居然还敢再回到新加坡去,但新加坡当局等待他的可不是“双规”,而是牢狱之灾。这是监管理念不同所导致的处事方式的不同。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公众公司的钱是全体投资者的,随便糟蹋投资者的钱,就必须在第一时间让公众知情,责任人就必须受到最严厉的处罚。
( 责任编辑:孙可嘉 )